霧峰警舉發7違規電動自行車

霧峰警分局針對「微型電動二輪車」實施稽查。(記者黃俊昇翻攝)
霧峰警分局針對「微型電動二輪車」實施稽查。(記者黃俊昇翻攝)

記者黃俊昇/台中報導
「微型電動二輪車」實施新制,新購置車輛均應懸掛牌照,並投保強制險才能上路,而現有車輛則應於兩年內完成掛牌。台中市霧峰警分局攔查三十輛,其中七輛有未裝照後鏡及雙載等違規,已當場製單舉發。。
霧峰警分局會同交通警察大隊與台中區監理所,選定微型電動二輪車常行駛的大里、仁化工業區,實施監警聯合稽查,針對微型電動二輪車違規行為攔查取締,並發送英、泰、越南、印尼等多國語言交通安全宣導單,加強宣導微型電動二輪車掛牌納管及警方針對治、交安執法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