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合意嚐禁果 2成不知觸法

【記者呂苡榕台北報導】青少年初嘗禁果,卻不知如何面對後果。28日家扶基金會公布青少年「身體自主權調查報告」,其中顯示,22%的青少年以為只要兩情相願後發生性行為,並不會觸犯相關法令。另外高達64%的青少年以同儕作為性知識諮詢的對象,卻可能導致錯誤觀念更加氾濫。家扶基金會負執行長何素秋表示,學校及家庭方面必須加強性知識教育,政府也應該設置網站將法令和訊息放在網路上,使青少年容易接近。 學性知識多靠同儕 這份針對2千多名青少年進行的問卷發現,9成以上的青少年認為身體界限極為重要,即使是在交往階段,也不該有不當的身體接觸。但2成的年輕人認為,「兩情相悅或對方邀請,就可以發生性行為。另外4成的青少年對於「妨礙性自主」的法令規定並不熟悉,因此許多青少年根本不知道偷嚐禁果可能遭遇的法律責任,以為只要雙方同意,就沒有法律問題。 家扶基金會社會工作處處長蕭琮琪表示,根據刑法227條規定,14歲以下男女發生性行為,處以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而229之一條則規定,未滿18歲之青少年與未滿16歲青少年發生性行為,則屬於告訴乃論。因此雙方即使同意,只要未成年一樣觸犯法令。 另外有超過6成的青少年,兩性知識諮詢管道來自同儕,何素秋擔憂,同儕間的諮詢恐怕無法給予正確觀念,加上網路情色資訊氾濫,恐讓青少年被這些訊息誤導。 4成父母不問感情事 這份統計也發現,高達4成的家長並不會主動關心子女的兩性關係,57%的青少年有交往對象時也不會主動告知家人,過半數的青少年在發生感情問題時也不會向家長徵詢意見。何素秋表示,因為缺乏溝通,造成青少年出事之後,往往家長當下便是責罵,青少年感到支持力匱乏,恐怕會採取激烈的方式來應對,導致憾事發生。 何素秋強調,青少年性侵害案件比例逐年增加,性侵害案件中的兒少加害人人數從2009年的1,065人增加到2011年的2,247人。另外官方統計顯示去年20歲以下生育子女人數高達2,847人,「許多年輕人或許因為懷孕,只得放棄原本規劃好的人生。」何素秋也建議,學校應該提供兩性手冊給青少年及其家長,讓雙方都能有書面手冊可以依循。家長也要教導自己的子女如何有正確的性觀念,尊重自身與他人的身體。而政府則應該設置整合式網站,將相關的法令資訊,以及求助管道等,讓青少年能夠容易取得正確的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