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屬交通工具! 電動代步車停在停車格違法

宜蘭有民眾將電動代步車,停放在汽車停車格,引起網友們的討論,有人說電動代步車也是四輪,停放沒問題,但也有人質疑是在佔車位,而根據交通法規,電動代步車其實不屬於車輛,若人離開了代步車,就成了「物品」,物品是不停在停車格裡。

白線停車格,停放了一輛紅色電動代步車,座位上還掛滿了塑膠袋,嬌小的車型,只佔據了一點點的車位,在整排的車輛中,顯得特別突兀。

地點就在宜蘭陽明三路,有駕駛經過,將照片PO上網,有人笑稱是「這也是四輪,可以停啊」,也有人說「可能是格子太大了,老人家沒注意到」,但附近居民,早已見怪不怪。

非屬交通工具!電動代步車停在停車格違法
非屬交通工具!電動代步車停在停車格違法

附近居民說,「變成說這台車開走,他就開(電動代步車)來停,都不讓別人停。」

代步車車主表示,「載我去看病啦,我是擔心回來沒有位置啊,(先佔位這樣嗎)對啦,一個小時就回來了。」

非屬交通工具!電動代步車停在停車格違法
非屬交通工具!電動代步車停在停車格違法

車主趕緊出面澄清,只不過停車格,顧名思義可以停放「車」,但電動代步車,雖然有四輪、有遮陽棚、有機車龍頭,但它不是機車,也不是汽車,視為行人,若人離開代步車,就成了「物品」。

宜蘭交通隊副隊長鍾升指出,「醫療代步車的部分,非屬於交通工具,那停放在停車格內,就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法條裡,物品佔用道路的部分,這依法可以處罰1200元。」

非屬交通工具!電動代步車停在停車格違法
非屬交通工具!電動代步車停在停車格違法

車主家屬認為,「可以的話就放,不行的話就移走,應該不會有下次的狀況了。」

得知代步車的原來不能停停車格,家屬頻頻抱歉,警方也表示如果只是去買個東西,還是可以暫停一下,但久停的話,就不行了。

(民視新聞/黃富溢 宜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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