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新案再開庭 檢方再拿重金屬含量炒冷飯

七月底彰化地院公布頂新屏東廠油槽檢驗合格報告,證實頂新越南進口豬油非回收油、餿水油,且唯一超標的重金屬鉛為自然溶入、可由精煉去除。對比去年十月各項數值皆嚴重超標的檢察官檢驗版本,證實兩份報告的差異來自於檢方抽樣方法錯誤所致。今日頂新案再次開庭,彰檢卻又提出同一份錯誤報告試圖闖關,此冷飯熱炒策略遭頂新律師團痛批,檢方不顧證據之真實性、僅訴諸人民情感,令人遺憾。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七月底彰化地院公布頂新屏東廠油槽檢驗合格報告,證實頂新越南進口豬油非回收油、餿水油,且唯一超標的重金屬鉛為自然溶入、可由精煉去除。對比去年十月各項數值皆嚴重超標的檢察官檢驗版本,證實兩份報告的差異來自於檢方抽樣方法錯誤所致。今日頂新案再次開庭,彰檢卻又提出同一份錯誤報告試圖闖關,此冷飯熱炒策略遭頂新律師團痛批,檢方不顧證據之真實性、僅訴諸人民情感,令人遺憾。

檢察官上午開庭提出林杰樑醫師的英文期刊論文,論述重金屬鉛超標,民眾食用後會造成鉛中毒、腎功能遭損害。被告蔡俊勇及其律師回應,此份論文是講述曝露在鉛環境下長期工作的工人所可能遭受的危害,無法類比食用油的狀況,更何況所有頂新出廠的成品油都經過精煉、可有效去除重金屬,且成品也都符合國家對鉛含量的標準值。

辯方律師進一步說明,檢察官提出的英文文獻,未附上中文翻譯,還說這是原汁原味的證據,不符台灣法律訴訟制度的規範。檢察官如今既無法證明原料油品質有問題,且頂新成品油也符合法規規定,直到此時檢察官卻繼續論述重金屬超標會危害人體健康,任錯誤訊息誤導社會大眾,希望檢察官回歸法律事實、不要操控輿論。

開庭審理至今十個月以來,已證明越南端出口原料油為可供人體食用等級,且有多位專家證人出庭證述,大自然環境中確實存在重金屬、會自然溶入油脂中,但只要經由精煉程序都可有效去除,辯方律師因此強調,頂新銷售到市面上之油品也經SGS檢驗合格,不會有檢察官所述之食用後鉛中毒的情形。

檢察官今日也再臨時提出兩項新的證據調查聲請,包括想請正義公司前廠長林穎聖作證論述「檢驗並非萬能」,以及希望調閱大幸福油品出口貨櫃在港口的停留時間,以證明油品酸價問題。辯方律師表示,檢驗問題已經過多位專家鑑定人證述,非常清楚地證論檢驗的侷限性,如今在案件審理最後再次聲請證人,檢察官此舉有如在集點蒐集證人,毫無意義。且大幸福油品在出廠前已檢驗、入貨櫃後就封存出口,無法證實貨櫃停留時間與酸價的關聯性。

此兩項證據調查,因為皆與本案待證事項無關,均遭合議庭駁回聲請。辯方律師說明,檢方起訴本案理由為質疑頂新製油向越南大幸福公司購買「不能供人食用之油脂」,且製造成成品銷售。檢察官在審理的最後關頭不僅無法證明油品源頭有問題,仍持續提出與本案案情無關的證據調查聲請與補充理由書,始終拿錯誤的檢驗報告論證,且拿成品油標準做為對原料油的品質規範。種種「拿張飛打岳飛」的行徑,只是證明本案是檢察官在證據調查不足的情況下做出的烏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