須補稅3.2億 技嘉董座喊冤

(中央社記者羅秀文台北29日電)主機板大廠技嘉科技董事長葉培城被台北市國稅局認定藉股權移轉規避所得稅,須補稅及罰鍰逾新台幣3.2億元,葉培城今天出面喊冤,將再提出上訴。

葉培城表示,當初股權移轉只是為了鞏固經營權,並先行文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詢問股權處理的相關問題,但國稅局仍認定是不當規避稅款或減少應納所得稅,讓他無法接受。

此外,葉培城表示,法院援用另兩位創始股東判例,認定他有獲利應申報。但他指出,當初並未處分任何股票,何來獲利?

葉培城表示,法官認為他藉由股權移轉規避所得稅或套利,使得個人和公司誠信及名譽遭受很大損失,未來將繼續上訴。

根據法院判決指出,葉培城夫妻與3名子女,於2001年在其轉投資朕源公司盈餘分配基準日前,另成立錫瑋公司,使原本應由葉培城與兒子葉裕璋從朕源公司受配股利、剩餘財產,轉由錫瑋公司獲配,適用較低稅負,讓葉家當年應納所得稅減少。

根據法院判決,葉家被發現2001、2002、2004等3年漏報高額所得,葉家應分別補稅1500餘萬元、2300餘萬元、1.74餘億元,再加上各0.5倍罰鍰,總計應補稅逾2.13億元、罰鍰1億68萬元。

據了解,去年初技嘉前創辦人也是大股東的廖德和補稅罰鍰近3億元、柯聰源補稅罰款約2.6億元,判決均敗訴。100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