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老年年金期間死亡 6成家屬選領差額金

(中央社記者余曉涵台北26日電)根據勞工保險局統計,今年在領取老年年金期間死亡者約2萬5000多人,其中65%,約1萬6000人的家屬選擇領老年差額金,選擇遺屬年金者則約18%。

為照顧勞保被保險人及其家屬之基本生活,政府在訂定勞保年金制度時,即針對領取老年年金期間死亡者,如遺有符合勞工保險條例規定當序受益人或遺屬年金請領條件者,可於通報勞保局領取者已死亡之訊息時,一併通知擇領老年差額金或遺屬年金。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普通事故給付組長陳美女今天在勞動部例行業務報告中說,根據勞保局最新統計,今年領取老年年金期間死亡的2萬5000多人中,家屬選擇領取老年差額金者計1萬6000人,約占65%,選擇領取遺屬年金者計4600人,約占18%。

陳美女指出,勞保年金從98年1月1日施行迄今,已有100多萬人受惠,經勞保局比對戶政資料發現領取老年年金者已死亡,或其家屬向該局通報領取者已死亡,依規定停發給付者,計有2萬5000人,其中因家屬遲報死亡登記又未即時通報造成溢發者計有54人,勞保局也分別向其家屬追回溢發款。

她也提醒,依規定家屬應自領取者死亡之日起30日內,檢具相關文件資料,通知勞保局,自死亡之次月起勞保局將停止發給年金給付,並辦理後續事宜。106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