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城2千元紓困金17日發放

頭城鎮振興經濟紓困金在鎮代會歷經一波多折之後,最後仍獲多數代表支持通過,公所公告17日起發放。(公所提供)
頭城鎮振興經濟紓困金在鎮代會歷經一波多折之後,最後仍獲多數代表支持通過,公所公告17日起發放。(公所提供)

記者林坤瑋∕宜蘭報導

疫情嚴重衝擊各行各業,頭城鎮公所與代表會研議發放每位鎮民二千元振興經濟紓困金,經過一波多折之後,終獲代表會審議通過,鎮公所公布定於十月十七日至二十日在各里鄰發放,十月廿一日至廿三日在公所辦理補發。

鎮公所表示,振興經濟津貼領取的對象,依照自治條例第六條規定,只要是在本條例通過日(含當日)前出生,辦妥出生登記並設籍本鎮或初設戶籍登記於本鎮之新生兒,均可以領取。而如果在公告發放日後死亡(含當日)者,得由繼承人指派一人代表領取。另符合領取資格者於公告發放日前死亡(不含當日)則不予發放。

公所說,親自領取者應攜帶國民身分證至發放地點領取。委託家屬或他人領取時,應檢附委託書與委託人戶口名簿(戶籍謄本)及受託人之國民身分證(所有證明文件皆須正本)。未成年由法定代理人領取時,代理人應檢附其國民身分證及未成年之國民身分證或戶口名簿(戶籍謄本)。逾期未領取,視同放棄,不予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