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寬恒稱請法律規定不能跑攤 林靜儀:勿模糊焦點

(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5日電)對檢調釐清出席餐會是否違反選罷法,國民黨籍台中市第二選區立委參選人顏寬恒今天表示,請法律規定他不准跑攤;民進黨籍參選人林靜儀表示,檢調查的是特定餐會,勿模糊焦點。

顏寬恒日前出席多場活動餐會,主辦餐會的里長、里民遭檢調通知到案查證,釐清是否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顏寬恒今天出席霧峰區競選總部成立活動,他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米粉不能炒,現在連攤也不能跑,把一般婚喪喜慶、人民團體的活動,甚至於家長會、廟會活動,就被歸類成顏寬恒的造勢,是幫顏寬恒買票賄選。

顏寬恒指出,如果要這樣子無限上綱,現在跑的行程就叫做跑攤,那請法律明文規定顏寬恒不准跑攤,直到1月9日選舉結束。

顏寬恒說,昨天副總統賴清德帶著民進黨籍參選人林靜儀,參加多場活動聚會,沒有其他國民黨的民意代表出席,這樣為民進黨召開的造勢,算不算賄選?請用相同的標準與態度去檢視任何人。

對於台中地檢署昨天發布新聞稿澄清,針對調查釐清是否違反選罷法案件,約談里長、里民,僅有約31分鐘。顏寬恒說,這樣的說法,不知道大家可不可以接受,檢方只對單一陣營作約詢、寄通知書,甚至於到住家按門鈴,接到通知的人會不會緊張跟害怕?

林靜儀透過新聞稿回應表示,請顏寬恒勿轉移、模糊焦點,檢調調查的是特定餐會,若餐會是針對顏寬恒舉辦且有飲宴狀況,當然需要調查;若狀況不是如此,就請顏寬恒講清楚是誰辦的、資金來源為何?不要轉移焦點、扯東扯西。

林靜儀指出,她昨天並沒有參加顏寬恒指稱的聚會,而昨天下午宗教團體的活動並非為了輔選而舉辦,且她根本未出席那場活動。(編輯:李亨山)110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