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立雄:獨董沒善盡責任 金管會會追究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今天(29日)參與香港獨立非執行董事協會與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主辦的「2017獨立董事論壇」。顧立雄表示,獨立董事被期待以較為獨立超然的立場,協助董事會在進行重大決策時更能關注到其他利害關係層面,使企業的決策不至於偏離法令或影響股東權益。因此獨董如果沒有善盡責任,金管會會從監理面加以追究。 顧立雄指出,公司治理一直為國際社會所重視,從1997年亞洲金融風暴、2001年美國安隆案(Enron)及2002年世界通訊弊案(WorldCom),到近期的德國福斯汽車及日本的神戶鋼鐵等事件,暴露出企業管理上的諸多問題。為協助公司邁向國際化及提升競爭力,並建立投資人對公司的信心,各國都積極進行公司治理制度的改革。 顧立雄也表示,他上任後將公司治理列為首要推動工作之一,而獨立董事是推升公司治理的一大助力,使企業的決策不至於偏離法令或影響股東權益,也更能強化董事會的職能,對於公司治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他表示,有句話說「獨立董事做得好怕被打,做不好怕被告」,甚至還傳出辭職潮,他能理解獨立董事的為難。不過,他也強調,獨董如果沒有善盡責任,金管會會從監理面加以追究。顧立雄說:『(原音)獨董現在應該由三方面加強,第一就是獨董參與決策的過程,資訊要充分揭露,獨董參與決策的功能也要加強,包括重要的議案,都要經過獨董,另外就是跟獨董必要的協助,公司治理單位應該要給他包括會計師甚至律師的諮詢,從這三個面向來要求,這是獨董在公司治理上扮演的過程。對於獨董無法盡到相關的責任,我們也要從監理面來做要求和責任的追究。』 顧立雄也指出,台灣在推動公司治理已受外界肯定,依據亞洲公司治理協會(ACGA)及里昂證券(CLSA)對亞洲11個市場的調查,於2016年9月公布亞洲公司治理報告評鑑結果(CG Watch 2016),台灣排名第4名,次於新加坡、香港及日本,是所有受評國家中進步分數最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