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評:專業淪喪、政治惡搞,違法刪地方補助
行政院統刪中央給各縣市一般性補助款25%,絕對是賴政府上台1年以來,最愚蠢又惡劣的政策之一:不僅違法,更打破中央地方及預算制應有的基本信任、拿民眾當芻狗,財主單位的專業竟淪喪至此。
日前立法院刪凍中央政府總預算及三讀通過《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法,要求今年總預算的通案刪減不得低於939億多元,扣除已經核實計算通刪303億多元,目前還有636億多元需自行調整刪減;行政院認為「自行刪減有困難」,因此決定將地方縣市的一般性補助款共2501億元中的636億元列為「未分配數」,白話文講就是刪減,占比約25%。
此作法當然引發地方政府反彈,周四行政院會中,地方首長就當面向行政院長卓榮泰開炮,批評行政院作法違法、最後讓民眾受罪;行政院則強調此舉並未違法,中央是「得以」補助地方,並非一定要補助。
行政院這次統刪25%地方一般補助款,當然是違法。依照財劃法30條規定,「中央政府給予地方政府之一般性補助款項金額,不得少於修正施行前一年度預算編列數。」行政院方的辯駁是說預算早已編列,所以是「適用舊財劃法」,因為此條文是修訂後有的規定,行政院說法聽起來似乎有道理。
但如果以時間序來看,行政院這種「新舊財劃法」的說法恐怕就站不住腳,因為新的財劃法在立法院通過後、總統府已在3月21日公布實施,縱然有行政院申請釋憲,但這個時間點的財劃法就是修訂後的新法,而行政院統刪25%一般補助款是在新法實施後,因此,當然是違法之舉。
即使撇開新舊財劃法的問題與爭議,行政院的作法同樣是有違法之嫌,而且違反的是預算法。立法院審查預算並未刪除地方一般性補助款的科目,刪除的可能是業務費、宣傳費用等,預算法的基本精神與規定,都是「各機關、各政事及計畫或業務科目間之經費,不得互相流用」。
但行政院對還有636億多元需自行調整刪減的部份,竟以「自行刪減有困難」為由,把636億元的「額度」全部用在刪減一般補助款上,這種作法顯然是違反了預算法的精神與規定。
除了違法之外,行政院的作法也打破原本已薄弱的政治信任─無論是朝野或是中央與地方。
中央政府對地方的一般補助款,主要讓地方用在教育、福利、短差、一般設施等,一般補助款要編列在地方政府的預算中,因此中央與地方多在7、8月時就會溝通、確定補助金額。現在中央總預算通過了,立法院未刪減動到地方補助款一毛錢,但中央卻大筆一揮、突然統刪25%的地方補助款,既衝擊地方地方施政,更讓中央與地方的政治信任崩壞。
如果預算編列刪減可以如此行事,中央可以這般的任性、依其所好、政治意圖,決定給地方款項的多寡,未來地方政府的預算籌碼與編列,都再無準則可循。
坦白說,行政院以「自行刪減有困難」而拿一般補助款開刀,明顯就是對在野黨在立法院刪減預算的報復與反應,要藉此讓在野黨承受壓力,看地方首長的反應大概就很明顯了:綠營首長紛紛指責根源在立法院,因為在野黨任意刪減預算。
但3兆元規模的總預算,刪除2000億元,雖然號稱刪減金額「創新高」,不過其中包含爭議極大的台電撥補1000億元,真正被「統刪」的在千億元上下,占比約3%多,相較歷年的數字,這應該是一個正常比例數字。
更何況以內涵來看,在野黨刪減不少「業務法」,影響最多的是官員的利益,刪減的媒體文宣費,影響的是賴政府買媒體、養側翼的能量罷了,對升斗百姓權益毫無影響。但賴政府統刪25%一般補助款,則是直接到一般民眾的利益。藍營地方首長抨擊賴政府把預算被刪減的氣出在小民身上,是有其道理。
賴政府的作法,也同時混淆甚至破壞原本正常的政治運作與分際。在行政院會藍營地方首長談補助款問題時,海委會主委管碧玲發言責怪地方首長說:「立法院這陣子審查預算時,地方首長默不做聲,才會有現在預算被刪減、要調整的狀況。」,連卓榮泰最後也說「希望審查預算時地方首長好好出力影響立委」。
地方首長當然可以透過同地方或同黨立委去溝通、影響預算審查,但其關注點一定是與地方有關的預算。但依照卓榮泰、管碧鈴的說法,儼然變成在野黨的地方首長,也「責無旁貸」要為綠營的所有預算護航、不能如管碧鈴說的「默不作聲」,否則中央就會、也可以用刪減一般補助款作為報復。看來官員是無意中透露了他們的「心證」,但中央與地方、朝野政黨之間的關係,顯然不是更不該是如此惡質運作的吧!
行政院祭出刪減補助款後,財稅學者幾乎都反對、指其違法,而這個堂而皇之違反預算法、財劃法等法令的作法,竟還是主計總處提出,賴政府與財主界的專業淪喪、政治抬頭至此地步,令人搖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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