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評:15%全球最低公司稅的虛與實

上周六7國集團(G7)和歐盟宣布一項稅務協議,各國對跨國企業統一執行至少15%的企業稅率,即15%的最低稅率,這被視為一項「歷史性」協議;雖然初期而言,此協議頗有「型式重於實質」的味道,但這一步跨過去還是有非凡的意義,那些跨國大企業─特別是科技巨擘們,可得好好思考是否要重作「稅務規劃」。

全球最低企業稅率(公司稅,就是台灣的營所稅)並非新議題,主要工業國家針對此議題談判已7、8年,但各國的產業與稅務利益不同,一直很難得到共識,在川普上台後,對這個有「加稅意涵」的議題更是不喜而完全停擺。這次能達到共識,主要是美國積極推動與促進,在4月的20國集團(G20)財長會議中已先提出,這次在G7會議中再提出並讓與會國達成協議,最後成功上路的機會相當大。

如果這個全球最低企業稅率實施,受影響者當然就是那些避稅不遺餘力的跨國企業,這些跨國大企業有能力、也有充份誘因,藉著設立總部或子孫公司方式,把營收「灌」到某個低稅率國家,或是善用移轉訂價等,讓其稅賦大幅降低。美國的科技大廠的營收與獲利幾乎半數以上來自海外,當然,每家廠商也都善用「稅務規劃」以降低賦稅,這些廠商受的影響最大。

而美國這次會如此支持並迫切的推動此議題,最簡單的一句話就是:需款孔急。為了因應新冠疫情,從川普到拜登發出的各種紓困、振興經濟支出、還有推動中的支出法案,大概有7兆美元,美國政府的負債直線上升;以美國的公共債務與GDP(國內生產毛額)的比來看,從疫情前的108%左右,一路飆升破130%;如再加上拜登要額外支出的4.9兆美元,預估要一舉飆破150%,因此必須有新的財源才足以支撐這些支出。

這也是為什麼拜登政府甘冒大不韙決定加稅之故,除了有意對金字塔尖的富人加稅外,企業方面是要把企業稅從21%提高到28%,同時對大型企業實施15%的最低稅率制,希望在15年內為美國增加2.5兆美元的稅收。但美國又擔心加稅會讓企業與資金外移,因此在全球推動最低企業稅率,如果美國的大企業,發現反正跑到那裡都要面對15%的全球最低企業稅率,在美國加稅後就較無動機與誘因外移避稅。其它國家大都因疫情的支出而負債上升,也早想緊縮企業與富人的避稅管道,因此支持此議案。

至於其影響,初期來看是型式重於實質,因為稅率偏低。美國在G20會議時提出的最低稅率是21%,2個月後在G7會議上已妥協降低到15%,這個最低稅率其實比那些避稅天堂沒高出多少,許多免稅天堂的稅率大概就在10-15%左右,如歐洲最著名的避稅天堂愛爾蘭,企業稅率12.5%、賽普勒斯為10%,許多倡議公平稅賦的團體就認為15%的稅率偏低,且無法阻止避稅港發揮作用,這是它「虛」的一面。

但必須承認的是:各國能達成全球最低企業稅率協議並落實推動,單單是這件事本身就是意義非凡,與各國都加入CRS(共同申報準則)對減少避稅、洗錢的影響類似,在跨出第一步後,各國未來確實可能在此基礎上,提高最低稅率甚至擴大最低稅率的範圍。更何況以實務與現況來看,那些跨國公司透過各國「稅務規劃」手法,實質稅率往往低到2、3%,如果15%最低企業稅率真能推動,還是能讓跨國企業多繳不少稅。

從40年前資金與資本的自由化開始,由於企業與富人的資金、財富更能自由移動,尋找對其最有利的國家停泊(例如稅率最低),為了留住資金、吸引投資,所有國家都被迫降低稅率、以低稅率吸引資金,以美國為例,個人最高稅率從70%左右降到37%;矛盾的是:恰恰是那些有能力在各國移動資金的企業、富人,才是最不該享受降稅利益者,數十年來,各國幾無例外面對貧富差距擴大後果。股神巴菲特一番話最傳神:「在美國還是存在階級戰爭的,但那是我所在的富人階級製造的戰爭,而我們正在贏得勝利。」

當然,這個協議未來能推動與落實至什麼程度,還是一個大大的問號;即使G7非常有誠意落實,但單單最低稅率適用「最大型及盈利最多的企業」這句話,就可能要吵半天,到底那些是適用此法的「最大型及盈利最多的企業」?其它國家是否跟進也影響其力度,例如,外界已揣測這個協議可能「為中國送上大禮」,因為可讓中國更容易吸引外人投資,中國企業稅率雖訂為25%,但只要官方首肯適用各種優惠,稅率很容易降到10%甚至更低。更何況,這種類似托拉斯的「稅務聯盟」,很容易因成員違約而瓦解。

美國財長葉倫在G7對全球最低企業稅率達成協議後說:「這一全球最低稅將結束公司稅方面的逐底競爭,為美國乃至世界各國的中產階級和勞動人民確保公平」─但願這真能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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