颱風假入勞基法?學者:缺乏彈性

今年首個發布颱風警報的軒嵐諾颱風逼近台灣,勞工最在意的就是「颱風假」,據yes123求職網調查顯示,高達9成4勞工贊成將颱風假納入勞基法、6成1企業表達贊同。但勞動部表示,法制化有困難,因為放假是一種權利,並非各行各業都能在颱風天停工,且現行規定足以因應;政大勞工所教授成之約接受《NOWnews今日新聞》採訪時認為,入法會有一體適用的狀況,相對缺乏彈性,不能因地、因行業制宜。

每當颱風來臨,民眾都會關注縣市政府宣布是否停班停課的消息,但根據《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第18條,縣市政府宣布停止上班上課的範圍,僅「政府各級機關及公、私立學校」準用,民間企業的停止上班,應依照勞基法或其他法令規定,由勞資雙方協商處理。

根據勞動部制定的「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規定,當勞工工作所在地、居住地區、正常上(下)班必經地區等宣布停班,因而未出勤時;或勞工因颱風、洪水、地震等因素阻塞交通致延遲到工或未能出勤時,雇主不得視為曠工、遲到或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且不得強迫勞工補行工作、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其他不利的處分。

勞工因前點所定的情形無法出勤工作,雇主宜不扣發工資。但應雇主要求而出勤,雇主除當天工資照給外,宜加給勞工工資,並提供交通工具、交通津貼或其他必要協助。也就是說在現行法規中,並沒有將颱風假法制化,當各縣市宣布停班時,事業單位還是可以要求勞工出勤;勞工不出勤,也可不發給當天工資。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黃維琛表示,勞基法的放假是一種權利,像國定假日、例假、特休等,勞工有權利不去上班,且為「有薪假」,但「颱風假不是假」,停止上班僅針對公家機關,不可能各行各業因此完全停擺,許多行業在颱風來臨時,仍必須待在工作崗位上,如醫療機構、旅館、搶修業、製造業無法任意停爐等,若以「放假」概念,大家那天都可以不用上班,對民生會有很大影響。

另一方面,有時縣市政府前一天宣布停班,但隔天卻與預判狀況不同、無風無雨等,若大家都放假,許多恢復、善後的工作,反而無法處理,如機場有滯留乘客,但勤務人員不到班,疏運都有困難,因此無法用放假概念處理該議題。

黃維琛說,但勞工若因天災有安全疑慮,也不用勉強到班,現行要點就有保障勞工受天災影響不到班,不該被苛責,不用非得請自己假、被扣全勤、記曠職等不利對待,若雇主違反要點,勞工可提出申訴,經查證屬實,會對雇主開罰2萬到100萬罰鍰,還會要求雇主改善、還給勞工多扣的錢等。他強調,颱風天若用「放假」概念、人人都有權利,在執行上會窒礙難行,且現行體制足以因應個案狀況。

成之約表示,可理解勞動部的擔憂,現行法令確實保留了彈性,勞動部不讓颱風假入法,最擔心的就是缺乏彈性,每當颱風襲台,各縣市情況不盡相同、受影響程度也有差異,若要立法規範,會有一體適用的問題,不能因地、因行業制宜,在休假認定上也會僵化、不利執行。

成之約說,醫療院所、水電單位要處理斷水斷電等,可能不太適合在颱風天放假,這也是考量的點,因為一但入法,雇主就沒辦法要求勞工當天出勤,恐影響民生與安全。

他說,現行體制還算有彈性,勞工若受到天災影響,可不出勤,只是勞工希望能強制「帶薪休假」,但立法得考量衡平性,若勞工依法休假,颱風又不來,可能影響企業營運狀況等;現行體制有一定程度的保障,雇主不得扣全勤獎金、記曠職等,只是無法如勞工所想的全拿,但他相信,颱風天勞工不出勤,仍會有雇主照常給薪,或在勞工出勤時給予額外的加班費等,這就是制度給予的彈性。

成之約認為,一但立法做必要規範,即便該縣市沒發布停班消息,勞工能否根據颱風侵台,主張要不扣薪的放假?法令該如何認定「颱風假」有難度。

yes123求職網發言人楊宗斌則提醒勞工,若覺得風雨天上班,可能有危及生命安全的風險,可向雇主說明之後,行使所謂的「退避權」不出勤;企業方面不得強迫,到班與否必須徵得勞工同意;最後也建議雇主,考量人員辛苦出勤的情況下,應該加發津貼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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