颱風假放與不放 首長決策非氣象局權責

颱風假放與不放 首長決策非氣象局權責

颱風假「放」與「不放」,地方政府都說,是採納氣象局的資訊後決定。但根據「天然炅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氣象局只提供氣象資訊,決策者必須依照各地方環境和狀況自行決定,因為強風豪雨在各地形成的災害程度不同,並無法一體適用。(閻大富報導)

人事行政總處依照各單位提供的資訊,制定「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以便政府各權責機關,在發生天然災害時,可以依據來發布停止上班上課訊息。

依據內容,決策者是各縣、市長,各機關、學校首長也可以自行決定。標準為依照氣象預報,颱風暴風半徑在四小時內可能經過的地區,平均風力達到七級或陣風達到十級風;依預報或實際觀測,各縣市降雨量達到停班停課雨量參考基準,並且有造成災害的可能。另外,土石流或地震造成房屋倒塌,災害影響通行安全,或者可能有造成災害的可能、必須撤離或疏散。

氣象局科長謝明昌說,氣象局負責提供氣象資訊,但每個縣市的地理環境不同,對於強風豪雨的災害承受度也不一樣,首長必須依照當地狀況自行判斷。(圖:杜鵑颱風潛勢預測圖 氣象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