颱風天可行使退避權 勞團憂反效果

(中央社記者余曉涵台北27日電)勞動部研擬讓外勤勞工在颱風天也可行使退避權。對此,雖然普遍勞團都表示贊同,但也有勞團擔心會造成反效果。

勞動部近期研擬讓外勤勞工在颱風天時,可以依照職安法第18條的退避權相關規定,跟主管報告後自行退避,以確保自己的安全,不過是否要放在指引或有強制性的施行細則中,仍需要再行討論。

對此,與會的桃園市空服員工會代表鄭雅菱認為,行使退避權的颱風天範圍要越明確越好,像是縣市政府宣布停班停課、發布陸上颱風警報等,勞工就可以依風雨狀況行使退避權。

鄭雅菱說,因為即使法令賦予勞工其權利,但實務上卻會擔心雇主認為不夠危險,勞工也因擔心會被扣薪等,而勉強出勤。

全國產業總工會秘書長戴國榮也說,這個法令保護勞工是好的,但執行上恐會有模糊地帶,也有可能會因台電、自來水搶修人員行使退避權造成民怨,因此相關規範應該更加明確。

高教工會研究員陳柏謙擔心,表面上似乎是對勞工比較好,可以主動行使退避權,但實務上恐會發生雇主主張未到可以退避的狀況,因此要求勞工在颱風天仍需出勤。

陳柏謙指出,應該朝目前規定颱風天如果停止上班上課,勞工出勤雇主「宜」加發薪資著手修正,讓勞工在颱風天出勤時,可以拿到加倍薪資。1060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