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法不起訴 蘇偉碩週一控告陳時中、吳秀梅誣告求償百萬

記者吳文欽╱高雄報導

陳時中、吳秀梅告反萊豬醫師蘇偉碩違反食安法,經檢方偵結處分不起訴,蘇偉碩決定七月四日星期一上午十點,北上台北地檢署,反控陳吳兩人涉誣告罪,並起訴妨害名譽要求賠償百萬元。

蘇偉碩決定七月四日星期一上午,到台北地檢署反控陳時中吳秀梅兩人涉誣告罪,並起訴妨害名譽要求賠償百萬元。(記者吳文欽攝)
蘇偉碩決定七月四日星期一上午,到台北地檢署反控陳時中吳秀梅兩人涉誣告罪,並起訴妨害名譽要求賠償百萬元。(記者吳文欽攝)

蘇偉碩表示,陳時中、吳秀梅提告他違反食安法,經檢方偵結處分不起訴,曾要求陳吳兩人一週內公開道歉,可是未見他倆道歉。

蘇偉碩指出,高雄地檢署不起訴處分書認定衛福部食藥署發布新聞稿,明知蘇偉碩引用資料皆有所本,顯無違反食安法的主觀犯意。

蘇偉碩認為,陳時中吳秀梅虛構他有違法犯意向警政署告發,誣告犯意犯行明確。他要陳時中吳秀梅公開道歉,提訴妨害名譽民事賠償百萬元,請法院審判政府大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