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擬訂定嬰幼兒食品原料米「無機砷」標準

記者王勇智/臺北報導

食藥署今天預告一項草案,擬訂定嬰幼兒食品原料米的「無機砷」限量標準。草案中擬將糙米無機砷限量訂在0.35ppm、嬰幼兒食品原料米為0.1ppm。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去年7月首次預告「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草案,訂定馬鈴薯的「龍葵鹼」限量以及各種食物的重金屬、真菌毒素、其他污染物限量標準。

食藥署今天第2次預告此草案,新增糙米及製造嬰幼兒食品的原料米的「無機砷」限量,並且刪除柴魚的「苯駢芘」限量標準。另草案中擬將糙米無機砷限量訂在0.35ppm、嬰幼兒食品原料米為0.1p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