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與標檢局檢測市售有色口罩 均符合國家標準

記者吳典叡/臺北報導

近日民眾對於有色口罩是否含致癌染劑產生疑慮,衛福部食藥署及經濟部標檢局為瞭解市售醫用口罩及非醫用一般口罩產品的品質,總計針對市售30件、29家廠商的有色醫用口罩,以及82件、71家廠商的有色非醫用一般口罩,針對「禁用之偶氮色料」及「游離甲醛」2項目進行檢驗,今日公布結果,全數符合國家標準規定。

標檢局指出,檢測標準依據國家標準CNS 15290「紡織品安全規範(一般要求)」檢測「游離甲醛」及「禁用之偶氮色料」,檢測評定游離甲醛,與皮膚直接接觸紡織品限量為75mg/kg以下;檢測禁用之偶氮色料,含量不得超過30mg/kg。

食藥署與標檢局共同呼籲,廠商應落實產品之安全性與標示正確性,以維護消費者權益,並提醒消費者,選購及使用時應注意,選購標示清楚、詳細的產品。若檢出「禁用之偶氮色料」或「游離甲醛」等有害物質不符合國家標準時,將依消費者保護法相關規定處理,最高可處以150萬元罰鍰,以確保消費者健康及權益。

另外,消基會今日也公布去年12月間在雙北市購樣20件口罩,卻有3件外層驗出鉛含量每公斤6至11毫克,目前根據國家標準的「醫用面(口)罩」及「拋棄式防塵口罩」,未對材質的重金屬含量訂有規範;而國家標準的「紡織品安全規範(一般要求)」規範不得使用含鎘配件,且12歲以下兒童用紡織品表面塗層的鉛含量,每公斤不得超過90毫克。

因此,消基會呼建議應參考國際環保紡織協會與皮膚接觸產品中的鉛規範,為每公斤1毫克,且對照此標準,抽驗出鉛的3件已超過此標準;至於檢驗游離甲醛、塑化劑,並未檢出。

食藥署及標準局提醒,消費者若選購醫用口罩,發現不良品或使用時/後發生不良反應,請至食藥署藥物食品化粧品上市後品質管理系統(http://qms.fda.gov.tw)通報,或撥打不良反應通報專線:02-23960100進行通報;選購非醫用一般口罩發現不良品或使用時/後發生不良反應,可至標準局「商品安全資訊網(https://safety.bsmi.gov.tw/wSite/mp?mp=65)」查閱或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007-123洽詢。

衛福部食藥署與經濟部標檢局公布市售有色口罩檢測結果,全數符合國家標準。(衛福部提供)

消基會表示,重金屬檢測時,有3件樣品的外層驗出鉛含量為每公斤6至11毫克,而鉛對身體多種器官會造成傷害,對兒童來說,會影響中樞神經發育。(消基會提供)

消基會發表口罩檢驗報告。20件樣品中,8件彩色口罩均未檢出特定偶氮染料,但有6件樣品的防護效率低於8成。(消基會提供)

消基會發表口罩檢驗報告,呼籲主管單位應定期抽驗市售產品,確保產品功效;建議參考國際標準訂定每公斤1毫克。(消基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