館長槍擊案判決出爐 主謀及槍手都被重判

人氣網紅「館長」陳之漢去(2020)年8月離開林口健身房時,在門口遭竹聯幫寶和會成員劉丞浩連開3槍,造成右手與右大腿中彈倒地。事後檢察官查出背後主謀為寶和會大組長施俊吉,今天(7號)新北地院依照殺人未遂等罪,將劉丞浩與施俊吉分別判處16年與18年半徒刑,全案可上訴。

回顧案情,有不明人士以高額酬勞委託寶和會槍殺館長,隨後選定劉丞浩,並指定他到健身房勘查地形。劉犯案前曾向柯姓友人表示「我會消失一陣子,如果有人找你,幫我還清債務」,隨後犯下槍擊案。追查下,施俊吉曾命令小弟不得議論槍擊案,隨後便請成員轉交25萬元費用,成員再交給柯姓友人。

檢方認為劉丞浩犯後矢口否認犯行,且僅為了25萬元就開槍殺人,犯後也沒有悔意,嚴重危害社會秩序。下午宣判劉丞浩被依殺人未遂判處5年徒刑、共同擄人勒贖罪9年、非法持有手槍罪4年,合併執行共16年。寶和會組長施俊吉則策畫買兇殺人,判刑18年6月。館長得知消息後在臉書感謝檢警幫忙,同時向前時代力量黨主席黃國昌表達謝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