餵食墾丁公園野生動物 罰3000元

(中央社記者郭芷瑄屏東縣20日電)墾丁國家公園近期出現民眾以食物引誘獼猴、梅花鹿及魚類行為,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呼籲,國家公園不能餵食野生動物,即日起將加強取締,違者將依法罰新台幣3000元。

墾管處表示,以往墾丁國家公園內野生動物與人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但最近發現在社頂自然公園草原有人放置紅蘿蔔想吸引梅花鹿,或海域中餵食吸引魚類情形發生,也有廚餘垃圾處理不當,吸引野生動物前往覓食。

墾管處指出,人類餵食野生動物將影響野生動物自然覓食習性,造成野生動物依賴人類食物,導致野生動物健康狀況改變(例如過度肥胖或營養不均衡);野生動物主動索食,可能會有攻擊人類現象,也增加感染人畜共通疾病機會;另外,也影響公路交通安全,或導致野生動物進入聚落尋找食物,影響當地居民生活及造成農作物損害等情形。

後壁湖地區有4隻牛港(魚參)因潛水人長期餵食,滯留在後壁湖海域沒有洄游出去,潛水人帶遊客下海餵食親近牛港(魚參),2年來,為後壁湖的潛水業帶來不少商機,日前,因其中1隻牛港(魚參)被民眾釣起死亡,引發爭議。

墾管處表示,潛水業者可以帶遊客潛水親近海底生物,但不能餵食和捕捉,墾管處將會加強對潛水業者宣導。墾管處指出,將與國家公園警察隊加強巡查取締,請民眾共同維護野外環境及野生動物自然狀態。106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