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道救援行動方案 陳明通:一週內完成

陸委會主委陳明通在立法院表示,「人道救援行動方案」相關工作一週內可完成 (央廣記者王照坤 攝)
陸委會主委陳明通在立法院表示,「人道救援行動方案」相關工作一週內可完成 (央廣記者王照坤 攝)


因應香港局勢變化,政府依據港澳條例第18條成立「人道救援行動方案」,陸委會主委陳明通今天(28日)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答詢表示,相關工作一週內就可完成;此外,陳明通認為,港澳條例第18條目前不需更動,陸委會將透過修訂施行細則方式,明定人道救援事宜的政府處理機制。#記者王照坤的採訪報導#

政府規劃的「人道救援行動方案」,將由政府主導成立並挹注經費的法人機構處理港人來台居留、安置等事宜,陸委會主委陳明通在立法院答詢表示,相關工作「一個禮拜之內」可以完成,行政程序處理好後就會對外公布。

有立委提案修正第18條,但陳明通認為目前沒有迫切修法必要,因為現行條文「給我們行政部門很大的空間」、「給我們的空間、彈性很大」,但陳明通透露,將會修訂港澳條例施行細則,他說:『(原音)會增加一些比較明確的,港澳條例的施行細則,我們有比較增加一些、更明確的、政府來處理的機制。』

關於港澳條例第60條的停止適用規定,陳明通在會議休息時受訪指出,我方在政治上將香港視為第三地,但北京的「國安法」強加於港府後,我方必須重新評估,他說:『(原音)港澳條例第60條是對於港府將來的一些形式,我們是不是能夠在政治上把它看成第三地?它是不是擁有高度自治?我們必須加以評估,評估結果,如果有危害我們的國家安全,可能會有一部分來停止適用,當然要經過立法院的同意。』

另一方面,針對外界以「難民」一詞形容港人,陳明通在答詢與受訪時都強調,「難民」對「香港人的心靈是很大的傷害」,因此要呼籲立委與媒體,不要再用「難民」形容廣大的香港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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