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區議會整頓選舉制度 直選席位減少至20%
繼2021年中國全國人大頒令整頓香港行政長官與立法會選舉制度後,特區政府通過整頓地方議會制度方案,新一屆區議會將改由直接或間接委任議員主導,只保留20%直選議席。
區議會並非北京整頓香港選舉架構範圍,但在上屆2019年選舉中,民主派在「反送中」示威背景下獲得壓倒性勝利,引起親中共政權建制陣營高度警惕。
行政長官李家超星期二(5月2日)指責有區議員危害中國國家安全,「鼓吹』港獨』,助長』黑暴』,反對香港《國安法》」,「粗暴作出超出區議會作為地區諮詢組織職能的事情」。整頓區議會組成是要確保區議會「去政治化」。
2020年6月中國《香港國安法》頒布後,特區立法會2021年5月再通過《公職修訂條例》,要求現任區議員宣誓「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大批民主派相繼辭職、拒絕宣誓後被褫奪議席,或在宣誓後被裁定宣誓無效,造成近70%議席懸空。
李家超政府決定如何整頓區議會制度?
2019年11月產生的18區區議會共有議員479人,除了新界九區共27名由鄉事委員會主席出任的當然議員外,全由選民直選產生。現屆區議會任期將於2023年12月31日屆滿。
特區行政會議星期二上午通過整頓區議會方案,並予公布。新一屆區議會將有議員470人,27名當然議員獲得保留,餘下40%由行政長官委任,40%由「地區委員會界別選舉」產生,20%由地方選舉產生。
其中,「地區委員會界別選舉」將由統稱「三會」的各區撲滅罪行委員會、防火委員會和分區委員會委員互選產生。「三會」委員均由特區政府委任。
地方選舉方面,現有18區不會馬上重新劃分,但各選區將重組,並實施「雙議席單票制」。參選人須首先取得「三會」委員提名。
無論是經由哪一途徑參與,區議員產生過程將引入「資格審查」制度,確認議員資格。李家超稱此舉旨在「確保國家安全,全面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他還稱要確保新的區議會「去政治化,體現行政主導」。
區議會主席將由議員互選產生,改由特區政府在該區的民政事務專員擔任,此後將擔當輔助政府「掌握地區脈搏」的角色,爭取市民對政府的支持。區議會審批地方小型項目撥款等權力將全面收歸特區政府,特區政務司司長陳國基稱,這將可避免撥款遭議員濫用。
李家超說,區議員的薪酬補貼與過去相若,但將引入「履職監察制度」,「對行為表現不符合公眾期望的區議員進行調查,並根據嚴重程度作合適處理」。特區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稱,若被處分議員不服,可向政務司司長上訴。
這些整頓都須透過修改現有法律來實施。特區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資深大律師稱將向立法會提交有關法案,但並未說明具體時間。
有記者追問李家超為何不直接廢除直選,李家超強調這次整頓是「制度的完善」,希望透過「渠道多元化」來廣納人才。
李家超稱:「我們從前走錯了路,所以有一些『港獨』、助長『黑暴』,以及『攬炒』的人是進入了區議會,這是不爭的事實。」
李家超又對官方中國中央電視台記者說,這次整頓是要「排除一些背叛香港利益,背叛市民利益,背叛國家利益的人」。
香港區議會沿革
1982年,英屬香港政府成立區議會,當時把香港劃分為18個區,此後多年分區曾略有變更。區議會並無實權,屬地方行政諮詢,但成立後便開始透過選舉產生議員,自1985年起,民選與政府委任議員比例為二比一。
不久,隨著新界成立區域市政局,與香港島和九龍的市政局體齊,英屬香港形成了立法局——市政局——區議會三級議會架構。1997年政權移交後,中國香港特區董建華政府於1999年底「殺局」廢除市政局,至2008年曾蔭權政府任內將審批地方小型市政建設工程等權力下放至區議會,2016年梁振英政府任內廢除政府委任議席,除新界當然議席外,全部由直選產生。
在此之前,區議員按照《香港基本法》,有權參選選舉委員會,對特首選舉發揮影響力。2012年,特區立法會選舉改制,設立俗稱「超級區議員」議席,讓大多數香港選民票選五名區議員兼任立法會議員。區議員實權至此可謂到達頂峰。
2019年區議會選舉中,民主派取得超過三分之二議席,18區區議會有17個由民主派領導。2021年3月全國「兩會」期間,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廢除區議會在立法會與選舉委員會內的所有席位。
2021年5月,立法會通過《公職修訂條例》,要求已就任的區議員宣誓「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並須獲裁定宣誓有效方可留任,而同時政府可根據條例中的「負面行為清單」,裁定宣誓議員是否有從事宣揚「港獨」、尋求外國干預香港事務等違反《香港國安法》行為,繼而宣佈其宣誓無效。一旦被裁定宣誓無效,該名議員除了會被褫奪議席,還會被禁止參選五年。
最終,超過200名區議員在被傳喚宣誓前辭職,56人因宣誓後被裁定無效或拒絕宣誓而被褫奪議席,特區政府此後一直表示無意補選有關議席,繼而宣佈整頓區議會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