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國歌法 混亂中41票贊成通過

記者李恬郁/綜合報導

香港立法會連日來針對「國歌條例草案」進行辯論,草案下午在一片混亂中三讀通過;有侮辱國歌行為者,可罰款港幣5萬元或監禁3年。

在今天的辯論中,反對草案的泛民主派繼續提出各種修改意見,但都被一一否決。期間,泛民多名議員先後在會場潑灑惡臭物體,會議一度暫停。

會議恢復後,主席梁君彥指出法案並不複雜,部分議員一方面批評審議時間太少,另一方面卻蓄意阻撓會議進行,於是宣布草案提早三讀表決;在泛民議員高呼反對口號聲中,相關草案以41票贊成、1票反對獲得通過;泛民議員並未投票。

國歌法大致規定,有侮辱國歌行為者,可罰款港幣5萬元或監禁3年。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衛表示,很高興草案獲得三讀通過,只要不刻意公開侮辱國歌,就不會觸犯法令;港府預定12日在憲報刊登法案內容,即日生效。

香港「國歌條例草案」今日下午在一片混亂中,以41票贊成、1票反對獲得三讀通過。(截自「香港電台視像新聞 RTHK VNEWS」臉書粉絲專頁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