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基本法》修正草案 特首促儘早提交

大陸全國人大常委會將在29、30日開會,修改《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針對香港行政長官及立法會選舉等制度作大幅度修改。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23日表示,歡迎人大的時間表,但對於港府能否於31日立即配合修改香港本地法規,將條例草案交立法會,直言「不無可能」,會分秒必爭,爭取好早提交條例草案。

林鄭月娥表示,未來一年有三個重要選舉,所以希望能儘早提交《香港基本法》條例修訂,但稱「不會因為今日會議絕大部份是建制派議員,就不需要審議或很快決定通過草案」,將為立法會創造更多時間審議,並透露,立法會主席已表示全面配合,可能會舉行密集式會議,並指,其他政府法案可暫緩,以騰出時間讓立法會審議、修改選舉的相關程序。

此外,「12港人案」中的8人22日於深圳刑滿返港,據瞭解,目前只有一人可報平安,警方也阻止其見律師、家人。對此,林鄭月娥表示,在外地服刑完畢、回來要繼續接受法律制裁的人士,因為他們本身都是逃犯,是在香港犯事後想逃離香港、不承擔法律責任之人,所以香港特區政府一定會依法辦事,但表示,在拘留期間,一定會維護個人權利,不會剝奪市民包括逃犯應有的權利。

而22日移交香港警方的8人包括李宇軒(香港故事成員)、鄭子豪(技術見習生)、嚴文謙(學生)、張銘裕(無業人士)、張俊富(大學生)、黃偉然(機械技工)、李子賢(測量員)和郭子麟(大學生),除了李宇軒,其他7人23日天提訊。李宇軒的控罪包括「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是唯一涉及《香港國安法》的人。另4人包括2名未成年者,稍早前已由深圳移送香港,目前仍被警方扣押及調查中,鄧棨然(售貨員)和喬映瑜則仍在深圳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