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選制 號召他人投廢票不投票抵制也違法

(中央社台北13日電)香港政府今天公布新選制草案,對號召選民投廢票、不投票者最高量刑3年。香港律政司長鄭若驊今天說,港府將在3方面規管這類行為,包括公開播放影片、懸掛布條、發傳單電郵等都屬違法。

中國3月間出手修改香港選制,扼殺民主派人士參選空間,隨即有港人號召民眾在新選制下,以投廢票、空白票或不投票等方式表達不滿,引起一定共鳴。港府官員對此已揚言,將以法律處罰這種號召選民投廢票、空白票或不投票的行為。

綜合星島日報等港媒報導,根據港府今天公布的「完善選舉制度條例草案」,任何人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煽惑他人不投票、投白票或廢票,即屬觸犯非法行為;任何人故意妨礙或阻止另一人在選舉中投票,也屬觸犯舞弊行為。一旦違反上述規定,最高可判監3年。

鄭若驊說,防止任何人公開煽惑不投票或投廢票,將分3方面執法。一是向公眾作任何形式宣傳,像是公開播放影片等;二是被公眾觀察到,諸如在屋外懸掛布條標語「煽惑」投空白票或廢票等;三是向公眾發布任何相關內容,包括電子形式。這3種行為都屬違法。

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下午在記者會上說,草案增設「煽惑他人不投票、投白票」罪行法源來自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及二。根據以往選舉經驗,港府認為有需要作此修改,以確保「不會有人操縱選舉,煽惑他人不投票」。

港府今天宣布,香港特區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選舉(選委會)將於9月19日舉行、立法會選舉於12月19日舉行,特區行政長官選舉則於2022年3月27日登場。(編輯:邱國強)1100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