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民主活動人士周庭刑滿出獄

(德國之聲中文網)前香港眾志成員周庭因參與2019年反政府示威活動,去年底被判入獄10個月,扣除三分之一刑期後,服刑約7個月的周庭周六(6月12日)在大欖女懲教所刑滿出獄。

綜合香港媒體報道,周庭上午由囚車接送離開懲教所,大批媒體在雨中等候,警方在現場拉起封鎖線維持秩序。支持者見到周庭出現後高喊“周庭加油”,也有民眾手持黃雨傘或亮起手機燈表示支持。周庭簡短停留讓媒體拍照後便不發一語搭乘私家車離去。

延伸閱讀:周庭為何被稱為「民主女神」?

現年24歲的周庭與眾志前主席林朗彥和秘書長黃志峰因2020年6月21日包圍港警總部被判監禁。

逾百名活動人士被監禁

周庭出獄後還有另一起違反《香港國安法》的案件在身。香港警方去年8月逮捕香港傳媒大亨黎智英父子與周庭等10人。周庭被指控涉嫌違反“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當時獲准以港幣2萬元及18萬元人士擔保保釋。

北京去年迅速出台香港國安法,針對分裂國家罪、顛覆國家政權罪、恐怖活動罪、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四類犯罪行為,最高可判無期徒刑。國安法實施後大幅限縮了民主派人士的活動空間。迄今已有逾百人被依據國安法逮捕,其中包括知名民主活動人士。

西方國家指責中國的行為破壞香港自治。1997年香港回歸時,中英簽署聯合聲明,中國承諾香港享有高度自治50年不變。

周庭、黃之鋒以及已在英國獲得政治庇護的羅冠聰2014年便因積極參與雨傘運動聞名。當時這群年輕活動人士呼籲進行根本性的選舉改革。

周庭出獄的6月12日當天正好是2019年返修例運動兩周年。在這場持續超過半年的民主運動期間,約100萬民眾走上街頭抗議政府修訂允許引渡疑犯到中國大陸的《逃犯條例》。

(路透社、法新社等)

© 2021年 德國之聲版權聲明:本文所有內容受到著作權法保護,如無德國之聲特別授權,不得擅自使用。任何不當行為都將導致追償,並受到刑事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