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雙屍命案英嫌 不服無期判決上訴

(中央社香港12日綜合外電報導)一名英國籍銀行員在受古柯鹼影響下,在香港高檔公寓抓狂殺害兩名印尼女子,去年11月遭判無期徒刑,他今天不服定罪提出上訴。

法新社報導,畢業於劍橋大學的朱亭(RurikJutting)虐待蘇瑪提(Sumarti Ningsih)3天,並用手機拍下她受到折磨的部分場景,之後以鋸齒刀割破她的喉嚨,再將她的遺體塞入行李箱。

幾天後,在蘇瑪提遺體仍擺在陽臺的情況下,這名前美國銀行(Bank of America)員工將賽嫩(SenengMujiasih)載到家中,打算以相同手法對她痛下毒手,在賽嫩開始尖叫時,朱亭便把她給殺了。

朱亭今年32歲,他先前以適用減責原則為由對誤殺認罪,但遭判犯下謀殺罪,當時法官稱這起殺人命案「病態至極」。

然而,朱亭的辯護團隊今天主張,法官史徒華-摩爾(Michael Stuart-Moore)去年審理此案,在解釋應該如何判定朱亭的精神狀態是否影響到他需對行為負責時,一再給陪審團錯誤的引導。

辯護律師麥柯伊(Gerard McCoy)主張,法官錯誤地指示陪審團,要他們找出朱亭的精神「障礙」,而非較廣泛的「精神失常」。

麥柯伊今天告訴法庭:「精神失常不一定是障礙。」他又說:「法官錯誤地指示陪審團,他們應該尋找障礙,因為精神障礙就是精神失常。」

辯護團隊主張,除了性施虐症與自戀型人格障礙,朱亭的心理責任還受到酗酒與吸食古柯鹼嚴重影響。

麥柯伊說,4名作證專家並非全都認為朱亭的行為符合這4個領域的「障礙」標準。

然而,他又說,他們的確都認為朱亭精神失常,因為他的心智功能運作受損。(譯者:中央社張曉雯)106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