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清清割喉剖腹案裁決 被告蓄意謀殺定罪

華女馬清清遭割喉剖腹兇案,陪審團經過長達兩天半的審議後,23日上午終於作出裁決,被告索伯斯(Christopher Sobers)被裁定二級蓄意謀殺罪名成立,將面臨25年至終身監禁的漫長刑期。

皇后區刑事法院法官莫迪卡(Deborah Stevens Modica)訂於3月14日宣布量刑。被告的辯護律師莫茲(Judah Maltz)則表示,將會提出上訴。

索伯斯23日共被裁定三項罪名成立,在二級蓄意謀殺罪名(Murder in Second Degree, Intentional)之外,六級毀壞證物及五級非法持有偷盜品也成立。一級搶劫和三級非法持武罪名則不成立。

助理檢察官沃肖斯基(Jack Warsawsky)指出,陪審團裁決蓄意謀殺罪名成立,或因受害人身上有若干嚴重傷口,造成死亡。他認為,被告在受害人死後使用其手機,成為他被定罪的主要依據。

馬清清於2015年10月10日被棄屍法拉盛凱辛納公園,警方經兩個半月調查、取證後,將索伯斯緝捕歸案。在兩年多的審理期間,辯方提出被告因精神問題不宜庭審,還不斷提出各種動議導致案件拖延,包括指警方沒有搜查令就沒收被告電腦手機、被告遭非法拘留警局九小時、警方訊問期間動手打人等,均被法官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