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祖前產業發展處長涉貪污 遭起訴

(中央社連江縣20日電)前連江縣政府產業發展處劉姓處長等人今天遭福建連江地方檢察署以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政府採購法、商業會計法、動物保護法及詐欺等罪嫌提起公訴。

福建連江地方檢察署今起訴前連江縣產發處劉姓處長,包含收受賄賂、圖利與詐領SBIR補助款,以及減口大坵島梅花鹿。

福建連江地方檢察署表示,劉姓處長在民國105年至109年間任職連江縣建設局長及產業發展處長,利用機關首長及標案評審委員權勢,在主辦採購案時多次由兒子劉某擔任白手套,向楊姓得標廠商等3人要求標案金額10%賄款。

福建連江地方檢察署表示,劉姓處長圖利及詐領SBIR補助款,在107年、108年地方產業創新研發計畫中,規定由地區中小企業申請,且同廠商每年度以申請一次補助案為原則,而劉姓處長知道2名兒子以人頭名義虛設公司,並同時以5間公司申請補助款,不避嫌親子涉有利益衝突。

福建連江地方檢察署指出,劉姓處長不迴避親子關係利益衝突不得請領補助款,隱瞞並擔任該計畫評選委員,核准兒子取得補助案,劉姓處長兒子取得補助案資格後,以親友名義製作不實人事薪資及差勤資料,並對外購買不實統一發票,向連江縣政府詐領補助款,金額達新台幣315萬餘元。

另外,劉姓處長以主觀認定實施大坵梅花鹿減口計畫,在未經主管機關許可與不符合採購案內容情況下,私下指示大坵島民宿業者履行標案,宰殺大坵島上梅花鹿,而胡某即在109年4月至6月間,趁大坵島遊客較少時設置陷阱,等待梅花鹿遭陷阱困住後,再以刀具刺殺鹿隻,使鹿隻失血死亡,並就地掩埋,宰殺鹿隻數量達83隻,另有17隻為自然死亡。

福建連江地方檢察署與法務部廉政署深入調查後,認為劉姓處長等22人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政府採購法、商業會計法、動物保護法及詐欺等罪嫌,今天提起公訴。(編輯:張銘坤)110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