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星代表江春男酒駕獲緩起訴 須繳國庫6萬元

原本接下我國駐新加坡代表職務的江春男因涉及酒駕而遭撻伐,面對各方質疑其適任性,江春男終於決定請辭駐新加坡代表。台北地檢署8日將江春男酒駕案偵結,決予緩起訴1年,但必須繳交新台幣6萬元給國庫,經北檢依職權將全案送高檢署再議,高檢署今(11)日駁回再議,全案確定。

上個月才被總統蔡英文派任為駐新加坡代表,72歲的江春男在本月初因酒駕遭到警方攔檢,酒測值0.27毫升,被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檢方考量他為初犯並已認罪,今(8日)將他緩起訴1年,須支付公庫6萬元。

筆名「司馬文武」的江春男為資深媒體人,常在媒體撰寫評論文章,上月獲總統蔡英文派任駐新加坡代表,然而本月初卻傳出酒駕。8月2日深夜近11點,江在與友人餐敘後,開車行經台北市濱江街、靠近國道匝道前,遭到交通大隊直三分隊攔檢,江配合吹氣檢測,經酒測後發現酒測值0.27毫升,隔天凌晨被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北檢。

據檢方表示,考量江春男為初犯,並且已認罪、態度良好,今將他緩起訴1年,須支付公庫6萬元,而由於只是單純酒駕案件,檢方並未對他限制出境,因此不影響他赴新加坡的時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