駱惠寧聲稱港區國安法威力初顯 須完善機制

(中央社記者張謙香港4日電)北京中央駐香港代表駱惠寧今天聲稱,港區維護國家安全法仍有許多規定,「還需要轉化完善制度機制」,成為香港市民自覺遵守的行為準則。

港府今天舉辦中國國家憲法日線上座談會,官方香港電台報導,北京中央駐港聯絡辦公室主任駱惠寧致辭說,香港國安法落實數個月以來,威力初顯,是進一步築牢維護國家安全的堤壩。

但他說,香港國安法仍有許多規定,「還需要轉化完善制度機制」,成為香港市民自覺遵守的行為準則,在行政、司法和執法上都要切實執行,又強調香港必須堅持由愛國者治港。

他強調,只有認同和遵從憲法和基本法共同構成特區憲制基礎,才能破解近年「一國兩制」實施時遇到的新情況、問題和新挑戰。

他聲稱,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是「一國兩制」的基本宗旨,沒有國家安全,就沒有「一國兩制」,也沒有香港的繁榮穩定。

而去年發生修例風波,令香港陷入動亂,中國國家安全受到嚴重威脅,北京中央制訂香港國安法,能填補香港長期存在的法律漏洞。

他說,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11月通過香港立法會議員資格的決定,是進一步劃清愛國者治港的底線標準和政治規矩,確保所有從政者擁護憲法和基本法,效忠國家和香港特區,將「禍國亂港者」驅逐出特區管治架構。

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也致辭說,自去年6月開始,香港社會經歷了不少挑戰,連串的暴力事件,加上外部勢力干預,不但對香港的社會安全和經濟造成嚴重破壞,也對國家安全構成嚴重威脅。

她聲稱,香港國安法不僅為保持香港社會的繁榮和穩定提供堅實的基礎,也為香港經濟發展創造新機遇,注入新動力。(編輯:沈朋達)109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