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悚情殺焚屍案 死者身上7處刀傷.疑被燒死

  • 台南南科園區,昨天清晨發生的情殺焚屍案,洪姓凶嫌在遭警方逮補後,遭到羈押。檢方上午解剖,發現死者背部有七處刀傷,胸部一處深及肺臟,造成死者氣血胸,但死因目前初判,是焚燒的燒灼傷所致,正式死因還有待鑑定為最終判定。

為了釐清死者真正的死因,檢方配同法醫,展開相驗。死者家屬來到殯儀館,難掩悲傷不發一語。記者指出,「會不會覺得兒子死得很冤枉,要不要講一下,要不要替兒子討公道。」檢方解剖後初步發現,死者背部有七處刀傷,胸部肋骨部位有一處刀傷,其中背部二處、胸部一處深及肺臟,造成死者有氣血胸的傷害,但刀傷不是致死原因,


死因目前初判,是焚燒的燒灼傷導致,也就是說,死者很可能是被,活活燒死。南地檢襄閱主任檢察官林仲斌表示,「經過解剖後發現死者,初判應該還是被火焰,焚燒至死的。」案件發生在29日清晨,一起機車火警撲滅後,沒想到卻赫然發現,一具焦屍趴臥在機車龍頭上。警方調閱附近監視器畫面,鎖定凶嫌追查到案,也把他的機車,扣回採證。

死者背腹7處刀傷 不足致死 初步相驗活活燒死
死者背腹7處刀傷 不足致死 初步相驗活活燒死

30歲的洪姓凶嫌,是作業員,它的前女友,現在跟37歲葉姓男子交往,洪嫌不滿前女友移情別戀,趁葉姓男子凌晨四點下班時,騎車在路口埋伏,找他談判,雙方發生口角、肢體衝突,洪嫌萌生殺意。記者指出,「伯父你要不要說幾句。」檢方初步解剖,發現死者正面和背上都有刀傷,也釐清了凶嫌,騎被害人的機車,把被害人載離案發現場,到附近停車場潑灑汽油在死者身上引燃,企圖製造自撞燈桿起火的假象。

死者背腹7處刀傷 不足致死 初步相驗活活燒死
死者背腹7處刀傷 不足致死 初步相驗活活燒死

雖然凶嫌辯稱,拿刀只是要嚇嚇被害人。但被告的前女友也作證,凶嫌涉犯殺人罪的罪嫌重大,且有逃亡、勾串、滅證之虞,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民視新聞/鄭博暉、林俊明 台南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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