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署提醒動滋券使用期限至明年1月31日

記者張翔程/臺北報導

教育部體育署配合行政院「防疫、紓困、振興」三部曲政策,針對受疫情影響的運動產業業者,自今年第2季起陸續推出協助運動產業振興紓困方案,12月25日公告紓困3.0(第4季)須知,線上受理期限為明年1月31日,「動滋券」中籤民眾抵用期限也在明年1月31日。

截至今(31)日統計,400萬份「動滋券」已有369萬4千餘人領券,抵用金額累計已逾15億元,交易金額累計已超過37億元,單日最高消費是購買自行車花費33萬7000元,抵用動滋券500元。

體育署提醒,紓困3.0(第4季)受理申請期限到明年1月底止,凡符合「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4條規定並受疫情影響於今年第4季持續發生營運艱困的運動事業,都可辦理線上申請,最新發布的運動產業紓困3.0(第4季)作業須知也已經公布在官方網站供查詢(http://rev.sa.gov.tw/Apply),呼籲符合申請資格的業者一定要把握時效在期限內提出申請。

至於振興方案「動滋券」部分,體育署表示,持續歡迎運動產業相關業者踴躍上網登錄,凡通過檢核者,即可以收受中籤民眾以QR Code使用「動滋券」進行消費提醒中籤民眾把握最後到110年1月31日為止的使用期限,趕快上線領券並消費抵用,使用動滋券來添裝備、看比賽、做運動。

體育署今年積極推出的紓困振興方案,希望可以減少疫情對運動產業的衝擊,並協助業者度過難關,第1波為5月間推出紓困2.0方案,第2波則在8月疫情相對穩定後推出振興「動滋券」措施,最後一波則是繼續推出紓困3.0(包含第3季及第4季)進階方案,目前紓困2.0及3.0(第3季)均已受理執行完畢。

動滋券可使用至明年1月31日,體育署呼籲中籤民眾別錯過使用期限。(體育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