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署攜手運科中心 推兒少足球頭頂球訓練建議指引

體育署與國家運動科學中心特別研訂「兒童與青少年足球頭頂球訓練建議指引」,建議禁止6歲以下兒童進行頭頂球動作,9-12歲兒童採氣球或泡棉球練習。(左起:國家運動科學中心黃香萍研究員、黃啟煌執行長、教育部體育署呂忠仁主任秘書、適康復健科診所鄭惟仁醫師及體育署學校體育組黃宇瑀副組長,照片體育署提供)
體育署與國家運動科學中心特別研訂「兒童與青少年足球頭頂球訓練建議指引」,建議禁止6歲以下兒童進行頭頂球動作,9-12歲兒童採氣球或泡棉球練習。(左起:國家運動科學中心黃香萍研究員、黃啟煌執行長、教育部體育署呂忠仁主任秘書、適康復健科診所鄭惟仁醫師及體育署學校體育組黃宇瑀副組長,照片體育署提供)

教育部體育署積極推展學生足球運動,為了保護兒童與青少年在從事足球運動時,能夠兼顧健康成長避免傷害,體育署與國家運動科學中心特別研訂「兒童與青少年足球頭頂球訓練建議指引」,建議6歲以下兒童不應安排頭頂球訓練,並對於9歲到15歲的兒童與青少年訓練給予建議,希望降低兒少在從事足球運動時的風險。

 

體育署呂忠仁主任秘書說明,研擬規劃的「兒童與青少年足球頭頂球訓練建議指引」中,建議6歲以下兒童不應安排頭頂球訓練;9歲至12歲兒童如果有頭頂球訓練需求,建議採用氣球或泡棉球進行訓練,同時漸進式的強化核心穩定性及頸部力量;12歲至15歲建議使用4號球或最低氣壓5號球進行訓練,並針對頭頂球訓練量進行評估與紀錄,隨時留意選手身體狀況。

 

體育署的新聞稿指出,目前在兒童與青少年的訓練及比賽中是否適用頭頂球動作的規範,蘇格蘭、英格蘭、美國、紐西蘭及日本等國家已針對兒童與青少年頭頂球訓練導入運動指導方針,並限制或禁止訓練和比賽中的頭頂球動作,其目的為降低兒童與青少年發生頭部傷害。

 

體育署與國家運動科學中心邀請跨領域專家學者,召開「兒童與青少年運動訓練指引建置計劃-足球頭頂球訓練指引」座談會,小兒神經醫學會林建志醫師指出,從小兒神經學的角度切入,人體腦部的發育要到11歲時,才會達到大人腦細胞數量的95%,若是在發育階段即產生腦損傷,可能會影響到未來的認知功能表現。

 

復健科鄭惟仁醫師則強調,青少年屬於一個變動階段,介於兒童與成人之間,且12歲以後腦部發展才逐漸成熟。因此,在腦部發展成熟前,須有相關的保護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