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工安意外2工人喪命 勒令停工

▲高市府下水道維修工程昨晚驚傳發生工安意外,2外包廠商工人送醫雙雙宣告不治。(圖/記者郭凱杰翻攝)
▲高市府下水道維修工程昨晚驚傳發生工安意外,2外包廠商工人送醫雙雙宣告不治。(圖/記者郭凱杰翻攝)

高雄市政府今(2)日表示,鹽埕區大公路昨日晚間發生工安事故造成兩名工人在進行下水道施工時,昏倒在涵洞內,經緊急送醫後仍宣告不治﹔經查該項工程為水利局委外下水道維護工程,包括清疏或檢視下水道等,兩名死者是水利局委外廠商的維護工程人員,同時勞工局勞檢處已派員到場勞檢勒令停工,追蹤事件發生原因。

鹽埕分局巡邏警網昨晚8點多巡邏至出事地點,發現1輛工程車擋在路中間,路中的人孔蓋被打開,現場卻看不到施工人員,停車後靠近人孔查看,才發現有2人暈倒在5公尺深的洞裡,趕緊通報消防局救援,無奈為時已晚,2名工人送醫不治。

消防局於1日晚間9點左右119接獲報案,傳有工人受困大公路50巷道的下水道內,現場涵洞深度約5公尺,消防局立刻出動鼓山、新興、前金分隊消防車和救護車,共計10車25人馳援搶救,水利局獲報也派員趕往處理。兩名傷者分別送往高雄市立大同醫院及阮綜合醫院急救,但院方在近 11 時宣告兩人都已不治。

水利局也證實,這項工程是水利局委外下水道維護工程,包括清疏或檢視下水道等,兩名死者是水利局委外廠商鎮海科技有限公司下水道維護工程人員,但人員依規定進下水道前應先打開人孔蓋,並以機械灌氣確保通風,先檢測氣體濃度;水利局及高市府勞工局勞動檢查處說,會了解相關過程是否完備。

勞工局表示,經初步現場勘察,因局限空間作業未實施通風換氣,及未實施氣體偵測(人孔內硫化氫,經消防隊灑水後濃度仍有2.6ppm)。經查雇主違反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9條之1至第29條之7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之規定,最高將處30萬元罰鍰。同時該局勞檢處已勒令現場停工,釐清追究肇災責任,並協助辦理相關慰助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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