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所提醒機車未保險 肇事罰很大

小陳騎乘自已的機車趕著上班,因剎車失靈、不慎撞擊前車,又因該車未投保有效強制險,除需要賠償前車損失外,又收受違反強制險通知單被處分新臺幣六千元,這下損失可大了!

依據《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四十九條第一項第二款之規定略以:「未投保汽車肇事,由公路監理機關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並扣留車輛牌照至其依規定投保後發還。」

另根據違反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事件統一裁罰基準表,小陳騎乘機車肇事,將被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

高雄市區監理所陳崑山所長提醒,駕駛車輛上路前應加強車輛檢查與保養,以保障行車安全;另為自己權益,務必檢視所駕駛車輛是否已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以免被舉發強制險違規而傷荷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