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生育政策加碼 第1、2胎補助多1萬元

(中央社記者蔡孟妤高雄28日電)高雄市長陳其邁今天宣布,高雄市生育津貼再加碼,由原本第1胎每名可領2萬元、第2胎每名2萬元,今年4月起第1胎、第2胎每名各加碼1萬元,分別調升為3萬元,以支持育兒家庭。

陳其邁今天下午在市政會議後宣布這項政策,只要符合父或母一方設籍高雄市滿1年的新生兒,生育津貼由原本第1胎每名新台幣2萬元、第2胎2萬元,今年4月起第1胎、第2胎各加碼1萬元,而第3胎(含以上)則維持每名3萬元。

社會局表示,除了領取補助,一般新生兒家庭也可以選擇不領取補助,以換取價值第1胎3萬、第2胎4萬或第3胎6萬的「坐月子到宅服務」。而經濟弱勢產婦則可同時領取生育津貼及坐月子到宅服務補助。

此外,市府也推動友善育兒措施,包括首創全國提供免費坐月子到宅服務及公辦24小時定點計時臨托服務,率六都之先在原民區設置育兒資源中心。

今年起全面補助孕婦產檢交通補助,只要是高雄市籍孕婦在高雄市50家產檢醫療院所皆能領取28趟次計程車資5040元的交通乘車券。

同時,配合0到6歲國家一起養政策,去年8月托育補助已提高至8500元,高雄至112年2度加碼補助減輕育兒家庭負擔,即準公共保母中央每月補助8500元,今年2月高雄再加補助1600元,共補助1萬100元。

準公共托嬰中心中央每月補助8500元,自112年8月高雄再加補助2500元,共補助1萬1000元,希望實質減輕育兒家庭負擔。

社會局長謝琍琍表示,父或母一方設籍高雄市滿1年的新生兒在出生以後6個月內,至高雄市各戶政事務所都可以受理戶籍登記及申請生育津貼。(編輯:謝雅竹)1120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