鋸箭法無法重建高教形象

作者:毛奇

千呼萬喚,教育部昨天終於公布「國立台灣大學郭明良團隊學術倫理案審議結果」,無論在審議程序、調查結果、相關人員究責方面,教育部的調查報告與懲處結果都比台大嚴謹,然而,想要透過這樣的審議與懲處解決台灣高教困境,恐怕還是緣木求魚。

為免護短之譏,教育部籌組的審查小組,所聘6位委員專業領域皆符合所審議論文之領域且均為教授級或研究員等級,亦皆非台大教授或台大遴聘之外審委員,與郭明良研究團隊均無合作關係,在程序上,教育部調查小組確實具有較高公信力,經教育部調查小組複審後,認定台大郭明良研究團隊違反學術倫理的論文共計9篇,也高於台大原先認定的8篇。

在懲處與究責方面,教育部認定郭明良等8名「第一作者及通訊作者」,以及郭亦炘等4名「列名作者」,均違反學術倫理,郭明良另有論文指導監督不周責任,被處分停權10年,並追回94至105年相關計畫研究主持費新台幣154萬2500元,教育部調查小組委員也全數同意撤銷郭明學術獎資格,同時追回獎金新台幣60萬元。

教育部並以台大未能及時妥適處理論文造假案,影響台灣學術信譽,學校顯有監督管理不周之行政缺失為由,扣減台大106年度補助經費計新台幣5400萬元,扣減幅度歷年最高。

至於眾所注目的台大校長楊泮池部分,教育部認定楊泮池的貢獻得以列名共同作者,亦無違反學術倫理,但稱楊校長身為重要作者兼學術行政主管,「有應注意而未注意之責任」,惟其獲頒的教育部學術獎及國家講座,因與4篇涉及違反學術倫理之論文無涉,故無須追回。

儘管教育部的調查過程與懲處結果相對公允,仍引起各方不同解讀,主要原因如下:

一、教育部仍以低標看待台大校長的責任:一如台大的調查,教育部調查小組同樣認為楊泮池校長並無違反學術倫理,對此,幾乎是信者恆信、不信者恆不信的局面。

值得討論的是,就算楊校長當真沒有違反學術倫理,教育部也明確指出其「有應注意而未注意之責任」,矛盾的是,教育部又同意楊校長可以續任至本屆任期結束,明顯是以最低標準處理楊泮池校長的行政督導疏失,完全不符社會期待。

要知道,論文造假案發以來,台大之所以失去社會信任,除了處理態度消極外,更關鍵的原因就是用最低標準看待楊泮池校長的責任,教育部一方面稱楊校長確有行政疏失,一方面又未做任何懲處,顯然無視社會對頂尖大學校長的期待,也錯失了重振高教形象的契機。

二、教育部並未嚴肅面對高教陳痾:過去幾年台灣高教亂象不斷,短短不到三年內,前教育部長蔣偉寧、前中研院院長翁啟惠、現任台大校長楊泮池等台灣高教界指標人物,紛紛捲入各種醜聞與弊案,等於帶頭重傷高教形象。

輿論咸認此次台大論文造假事件絕非個案,甚至只是高教亂象的冰山一角,究竟還有多少學術弊案成為黑數?還有多少論文造假的未爆彈?以教育部的消極處理態度,恐怕連揭弊都力有未逮,遑論要振衰起敝。

面對龍頭學校研究團隊長時期的造假醜聞,面對已然崩壞的台灣高教,做為主管機關的教育部理應提出可行對策、痛加整頓才是,讓人不解的,教育部一方面承認「郭師團隊17篇論文中高達85名列名作者」,言下之意,顯不認同這樣的集團化論文生產模式與掛名歪風,但一方面卻又強調,「大多數教研人員都是嚴謹誠實的研究者,非常少數的人會違反學術誠信」,教育部以消極至此的鋸箭法,真能重建高教形象?

教育部調查報告出爐後,唯一可以確定的是,教育部明確同意楊泮池校長不續任,即將召開臨時校務會議的台大,可千萬不要加碼演出慰留的戲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