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車廂爆性騷擾!短褲女遭噁男「狂摸大腿4分鐘」下車尾隨再摸臀
記者鍾昀軒/台北報導
▲一名女子獨自搭高鐵時遭到坐在隔壁的男子狂摸大腿長達4分鐘。(圖/資料照)
搭高鐵遇鹹豬手!台北市一名女子2月15日獨自搭乘搭乘高鐵時,在板橋站行經台北站時被一名廖姓男子盯上,他藉機坐到A女身邊,並對穿著短褲的A女伸出狼爪,來回撫摸其大腿長達4分鐘。抵達台北站時,甚至還尾隨女子並再伸手撫摸女子的臀部。但A女因懼怕不敢反抗,最終才向站務人員求助。台北地院審結,依強制猥褻罪判處廖男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A女2月15日晚間18時30分許,搭乘高鐵北上第842車次第10節的靠窗位置。怎料,行經板橋站與台北站時,左在其左側的廖男眼見A女穿短褲且獨自一人搭車,起色心用右手撫摸A女大腿外側。A女發現後,因恐懼不敢出手制止,只有移動身體遠離廖男。沒想到,廖男下秒竟直接按壓A女大腿,並持續來回撫摸其左大腿外側及內側長達4分鐘。
不僅如此,當列車抵達台北站時,A女欲起身走出車門,而廖男尾隨其後,再度伸出右手撫摸A女右側大腿,行徑相當誇張。事發後,A女因不甘受辱,向高鐵台北站之站務人員求助,經警方調閱監視器後逮到廖男,廖男被依妨害性自主等罪嫌起訴。
台北地院認為,廖男和A女素不相識,僅因A女獨自坐在高鐵車廂上,便為了滿足個人私慾,藉機坐在A女身旁並對其作出猥褻行為,且猥褻時間長度以及觸碰部位的程度,已足以對A女的身心造成影響。考量廖男於犯案後坦犯行,尋求A女和解但對方並無調解意願。最終依強制猥褻罪,判處廖男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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