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裸女桶屍案 奪命鴛鴦遭重判

高雄桶屍案凶嫌殘忍手法曝光,死者遭凌虐毆打致死,裝進垃圾桶淋鹽酸水泥封屍逾5年後,屍骨才被發現。(本報資料照片)
高雄桶屍案凶嫌殘忍手法曝光,死者遭凌虐毆打致死,裝進垃圾桶淋鹽酸水泥封屍逾5年後,屍骨才被發現。(本報資料照片)

去年4月高雄發生駭人聽聞的裸女桶屍命案,死者林女因卡拉OK店盤讓糾紛,遭吳俊忠與女友熊俐琪狂毆斷氣,還將屍體埋放桶內,棄置高捷橋頭糖廠站附近空地逾5年才被發現。橋頭地院9日宣判,依殺人、私行拘禁、遺棄屍體等罪重判吳19年4月、熊17年8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2014年12月,吳、熊因有意經營卡拉OK店,與林女談妥店面盤讓事宜,並已付5000元訂金,取得店面鑰匙,後因林接獲房東表明不想續租,告知2人無法盤讓。

吳、熊不滿投入的心血及開店成本將化為流水,同年12月11日下午,約林女在卡拉OK店內談判,雙方一言不和,將林壓制在地,強剪頭髮,並剝光衣服、奪走手機,架往樓上房間拘禁。2人因林伺機求救,聯手將林打成重傷,開車載著遍體鱗傷的林女繞行,致林引發橫紋肌溶解症,2天後死亡。

2人先至橋頭挖洞埋屍,但擔心被發現,4天後又挖出屍體,載往高捷橋頭糖廠站附近空地,將屍體裝入塑膠桶內,倒入鹽酸、鋪上水泥封屍,直到去年4月屍體才被發現。

合議庭認為,吳下手凶殘、且2人相互推諉卸責,熊雖有賠償意願,但對案情避重就輕,吳則全盤否認,故將2人重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