鬥毆冤囚「劉正富」 更二審再逆轉改判無罪

圖/TV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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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前,屏東萬巒鄉發生鬥毆身亡事件,一名被害人遭打死,落網的其中5名少年隔了一年,指認還有同夥劉正富也涉案,最後遭判刑九年定讞,冤獄平反協會認為警方辦案有瑕疵,劉正富當時的不在場證明,被承辦員警搞丟了,全案進入更審一度判無罪,但更一審又改有罪,而現在更二審再次逆轉改無罪,劉正富形容,官司纏身的20年,生活一日一日都在被吞噬折磨中。

台灣冤獄平反協會執行長 羅士翔:「再更二審宣判,劉正富無罪。」

大批民眾舉著「指認瑕疵、不容忽視」的牌子,高喊劉正富無罪,而他本人就站在正中央,因為20年前的鬥毆致死案入獄服刑,這幾年讓他飽受痛苦。

冤獄案當事人 劉正富:「20年來的生活影響非常的大,慢慢發現生活越來越不好過,因為開庭要花錢,家裡的開銷,案子一日一日的把你吞噬掉。」

回溯到20年前,屏東萬巒鄉發生兩派青少年鬥毆,一名包姓男子遭毆致死,隔年4月,五名在場少年指控劉正富涉案,當下他提出不在場證明,2013年仍被依傷害罪判9年定讞,入獄四年後,2019年再審宣判無罪,但事情還沒結束,兩年後更一審再判有罪,到了今年12月卻大逆轉,高雄高分院宣判無罪。

台灣冤獄平反協會執行長 羅士翔:「劉正富當時在警察局,有提供一張他在案發前,在高雄台塑仁武廠前面的超商買東西的發票,結果被警方搞丟。」

冤獄案當事人 劉正富:「我的老婆、我的女兒、我的女婿,扛起這樣一個困苦,20年前的心情跟現在無罪的心情一樣,我講難聽一點,這個無罪本來就是我。」

臉上幾乎看不見笑容,而雖然更二審判無罪,不過全案仍可上訴,熬過20年來案件結果的起起伏伏,劉正富全歸功於家人。

冤獄案當事人 劉正富女兒:「爸爸加油,然後我很愛你,非常感謝有你,我會繼續為你平反。」

入獄服刑期間,劉正富的老婆與女兒常去探視,如今再度宣判無罪,讓他們一家再次燃起一線希望,不過案件還沒到最高法院審理,如果最終判決無罪確定的話,劉正富依法可聲請4年多來的冤獄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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