魚目混珠 不肖業者鴨肝冒鵝肝

(中央社記者王淑芬高雄25日電)魚目混珠鴨肝變鵝肝,差很大!高雄市衛生局接獲民眾舉發鼓山區餐廳疑以鴨肝標示為鵝肝供應高檔餐套餐,會同檢方稽查,負責人坦承曾以鴨肝標示鵝肝製做餐食販售。

衛生局官員今天表示,接獲舉發有不肖業者疑似將鴨肝標為鵝肝販售,經會同檢調日前前往稽查,業者的備料和菜單都標示鴨肝;不過業者坦承曾經有過將鴨肝標示鵝肝製做餐食販售,全案已由高雄地檢署以涉嫌刑法詐欺偵辦及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辦理中。

衛生局是在5月23日到鼓山區鐵板燒餐廳稽查,疑該餐廳涉「以鴨肝作為鵝肝」販售;餐廳民國102年11月開始營業,負責人坦承曾有以鴨肝標示鵝肝製餐販售給消費者的情形。地檢署認定業者涉嫌刑法詐欺及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犯罪嫌疑重大,庭訊問後交保並限制出境。

衛生局官員指出,該餐廳販售於高價位餐點,套餐價格從新台幣2000元到6000元不等,稽查當天,菜餐標示是鴨肝,另查獲標示鴨肝的食材無誤;不過對於業者曾經違法標示並販售,衛生局將配合檢調查察。

衛生局說,餐廳食材使用如有攙偽或假冒,涉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44條規定,可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及第49條規定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8000萬元以下罰金。

衛生局籲業者如實標示,切勿宣稱不實,以免觸法。106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