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山少女霸凌案!高市教育局調查:有5缺失、校長記大過處分

有關鳳山少女遭霸凌案,高雄市政府教育局今天表示,組成專案小組到校行政調查,決議學校有5項缺失,違反兒少法規定,除依法裁罰,校長也記大過處分並扣減學校年度補助款。

高雄市教育局表示,副局長陳佩汝上午帶隊至少女學校行政調查,並由國教署派員指導,社會局與外聘委員共同至校進行調查,確認學校在事件上有5項疏失,包括未強化兒少保護敏感度並進行通報、未保護有個別差異學生、未了解家長訴求、未妥善教育學生自我保護,也未調查霸凌事件。

教育局表示,針對學生網路交友安全性及本次事件,校方未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進行通報,以致社政單位未能知悉案情積極協助案家,確有違失,後續將由社會局依法裁處。

教育局強調,霸凌零容忍是基本原則,兒少保護通報部分,除移由社會局依法予以裁罰外,針對校長將正式函文,予以一大過處分,並扣減學校年度補助款,藉此警惕學校應以更慎重之態度處理本案。

教育局也要求,學校法人應召開董事會,針對校長與案內行政人員之適任性進行評判,並將會議紀錄報局,教育局將視學校處置適宜性,評估依私校法第55條停止部分、或全部補助,或減列招生名額,以表達嚴正態度。

教育局長謝文斌下午也親至學生與家長住所表達關心,並說明案件處理程序,教育局除將要求學校落實學生學習權益事項,讓學生在支持的友善環境下,安心學習外,另已責成教育局同仁與各級學校應共同落實校園防制霸凌處理機制,以營造優質校園環境。

高雄鳳山區一名少女遭霸凌,民眾在臉書社團「鳳山人在地大小事」上傳影片,讓事件曝光。影片中,一名黑衣少女先被某名男性甩巴掌,接著飲料潑來,少女又遭另一名女子連續打了數個巴掌,一旁有人拿手機錄影鼓譟,但受害少女都沒有還手。

警方調查,受害少女上月25日已在家人陪同下前往報案,但因受害少女一度想和解,當天未完成報案程序,是家屬之後再前往提告。目前涉案人員共有4男5女,其中2名男子已成年,9人幾乎都已休學。警方已陸續傳喚9人到案說明,全案並依傷害、公然侮辱及恐嚇等罪,移送高雄地檢署及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偵辦。

★拒絕暴力,遇到霸凌要勇於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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