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克瘋/游不過台灣海峽嗎?石斑魚禁藥事件成兩岸考題

我國石斑魚養殖業者出口到大陸的活魚被檢出含有禁藥,農委會隨即展開採檢自清,包括魚池底泥與池水都被翻查檢驗,結果全數合格;究竟哪個環節出了狀況,目前仍不得而知。由於石斑魚主力市場在中國大陸,農委會有必要加速追查釐清原委,並與對岸有效溝通,避免事件擴大。(張佳琪報導)

石斑魚是兩岸ECFA早收清單中,享有零關稅優惠的農產品,為符合飲食習慣,大多以運搬船將活魚直接載運到大陸、香港,以利當地民眾品嚐最新鮮的滋味。即便近幾年兩岸關係不佳,且新冠肺炎疫情衝擊,年出口量與出口值仍有4到5成,顯示陸港市場對台灣養殖的石斑魚有一定程度的偏好。

中國大陸海關總署去年12月30日通報,我國輸往大陸2批石斑魚檢出還原性孔雀綠、結晶紫等禁藥,可能涉案的2家養殖場活魚遭禁運,漁民非常緊張;畢竟,我方歷經大陸對鳳梨、蓮霧與釋迦等水果的禁運令,石斑魚一旦步上後塵,損失難以想像。農委會漁業署因此趕緊採檢,針對2個養殖場及同1艘運搬船的養殖場,從魚體、養殖池的底泥和池水全部檢驗,並未驗出禁藥,漁業署接下來只能從運搬船等運銷環節進一步追查。

只是從12月30日接到對岸通報,到我方1月6日採檢,期間已錯過最佳釐清事實的黃金時間,而運銷環節龐雜,也讓後續追查事倍功半。當前兩岸氛圍下,如果不能儘快釐清原委,很可能給予事件擴散的空間,甚至走向漁民不樂見的情況;再者,我國與大陸在農業上的溝通機制,經過幾次水果禁運、各種動物疾病疫情的挑戰後,幾近冰凍,即便我方能有效釐清,對岸是否理解與接受也是一大問題。

官方對於這次石斑魚禁藥事件,絕對不能夠用水果禁運的規格看待,更不能以花錢補助的老招數處理,理由有三:首先,石斑魚的經濟價值遠高於水果,且主要消費群眾是華人,歐美人士對這樣的食材沒有飲食習慣,如果少了主要市場中國大陸,很難有同等規模的替代市場。第二,石斑魚改銷至亞洲、歐美等國,須先經過分切包裝,且要符合出口國家各項衛生檢驗標準,對於單純出口活魚的漁民來說,無疑是不可能的任務。第三,石斑魚是產量大的旗艦型外銷魚種,出口受挫可不是一句「全民一起吃石斑魚」就能夠擺平,而且去化速度如果太慢,魚會愈養愈大,農民要承受飼養成本增加的壓力,加上不同規格的魚,也有銷售方式和外銷市場的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