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因非法集結罪被捕 30日出庭

(中央社記者張謙香港24日電)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涉嫌非法集結,今天被警方逮捕,同案被捕的還有社運人士古思堯,案件預計30日審訊。

黃之鋒中午因為其他官司依法到中區警署報到,期間卻再遭到警方逮捕;警方指他涉嫌於2019年10月5日「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以及違反禁止蒙面規例。

事發當天,港島銅鑼灣有大批市民集結並遊行前往中環,但這項活動未經警方批准。

在同案中,警方也拘捕了社會民主連線成員古思堯,指他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

警方已正式起訴兩人,案件預定於本月30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審訊。‬

另外,3名「反送中」運動示威者因為觸犯暴動罪,今天被區域法院各被判處3至4年刑期不等。

商業電台報導,3名被告包括17歲學生李文謙,以及24歲的梁柏添和51歲保安員龔志遠。他們之前承認於2019年7月14日在沙田新城市廣場參與一項暴動罪。

據報導,區域法院今天裁決李文謙入獄3年4個月,梁柏添和龔志遠各入獄4年。(編輯:沈朋達)109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