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靖芸專欄】亂叫別人老公 小心也會侵害配偶權

【黃靖芸專欄】亂叫別人老公 小心也會侵害配偶權 193
【黃靖芸專欄】亂叫別人老公 小心也會侵害配偶權 193

黃靖芸/律師

有位在小吃部工作的外籍女子被人妻提告侵害配偶權,原因是因為她平時都會稱呼人夫老公,就連外籍女子的姊妹們都會在聚會時稱人夫是姐夫,加上這名外籍女子在跟人夫一同出遊時還有拍下勾肩搭背的親密合照,儘管外籍女子表示在工作場所都會對男性熟客稱呼為老公,不過法院還是認定有侵害配偶權,所以需要賠償人妻。

通常只有已經結婚的人或事關係很親密的伴侶 才會稱呼對方是老公、老婆,因此這樣的稱呼就並非一般人會對別人說出的詞彙,當然,如果只是單純開玩笑、演戲就不會有侵害配偶權的問題,但上述提到的情況是,不只外籍女子會叫人夫是老公,連她的姊妹都會稱呼人夫是姊夫,從這邊就能看出這名外籍女子與人夫確實關係親密,再加上兩人還一同出遊,有摟抱的親密合照,這對於正常朋友來說,尤其是知道對方已婚的狀態,都會因為要避嫌而不會有這種動作。

除了外籍女子的行為有問題以外,人夫也是有錯的,因為她已經有婚姻家庭卻沒有在別人做出這種親暱稱呼時給予糾正、拒絕,還在出去玩時完全不避嫌,直接跟女子拍親密的合照,而在通常的情況裡,侵害配偶權並非一定要發生性行為才算,就算只有牽手、擁抱、親吻,也都會有可能成立,除了比較直接的 身體接觸外,假如沒有任何肢體上的行為,雙方只有在社群軟體上互傳曖昧訊息,像是稱呼彼此為老公老婆、互傳裸露照片等行為,其實也都是有極大機率會成立侵害配偶權的!

所以像是女子跟人夫間用老公來稱呼、有親密的肢體接觸、合照,就算兩人沒有發生性行為或是真的交往,也同樣會有侵害配偶權的成立,律師要提醒,已婚的人自己也是需要懂得去避免這些問題發生的,而知道對方已婚,也同樣要懂得保持適當的距離,才不會因為一個稱呼或是動作造成婚姻破裂。

照片來源:CNEWS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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