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等9人被判刑 府:港人集遊權利大幅限縮

(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16日電)香港法院今天宣判,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等9人被裁定參與及組織非法集結罪名成立,黎智英被判囚1年等。總統府今天表達高度遺憾與譴責,這項判決,將使得香港人民集會遊行的權利受到大幅限縮。

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與香港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等9人被裁定前年8月18日參與及組織非法集結罪名成立,法院今天宣判,黎智英被判囚1年,李柱銘被判11個月、緩刑2年。

針對黎智英等9人遭香港法院判刑相關議題,總統府發言人張惇涵晚間表示,對於北京當局繼續侵害香港的民主及人權,再次表達高度遺憾和譴責,而這項判決,無疑將使得香港人民集會遊行的權利受到大幅限縮。

張惇涵說,人權是普世價值,打壓無法阻止人民自由的意志。他再次呼籲北京當局,正視香港人民的主流民意,唯有與香港人民展開誠懇對話,才能化解爭議,讓香港社會回歸平靜。而民主的台灣會持續撐香港、挺香港人、挺普世價值。(編輯:蘇龍麒)1100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