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自備環保杯 南市環保局推出「台南杯杯 十在優惠」活動


臺南市環保局鼓勵民眾,在一般店家外帶飲料也自備環保杯,即日起至11月15日推出「台南杯杯,十在優惠」活動。自備非一次性飲料杯盛裝購買之飲品並與店家或攤商合影,將照片上傳至個人社群網站,可獲環保綠點1,000點。活動期間兌換次數不限,但每個帳號每天限定一次。

環保署7月1日「自備飲料杯省5元」政策上路至今,環保局稽查發現,大多數業者均配合政策,店家也反映消費者自備杯的比例由不到一成逐步提升二至三成。環保局指出,轄內市相關管制店家約5,000家,平均每家店每天約10名消費者自備環保杯外帶,每月約可減少100萬個一次性飲料杯,減少的飲料杯高度約可繞行學校操場500圈。

市長黃偉哲表示,越來越多民眾認同「垃圾減量」的環保理念,期盼大家將環保理念落實於日常生活,如此一來,民眾手上的一次性飲料杯,應該會慢慢被可重複清洗使用的環保瓶/杯取代,逐步達成環保綠生活。

環保局指出,消費者在11月15日(含)前,只要自備非一次性飲料杯盛裝購買之飲品,與店家或攤商(舖、販)合影,並將照片上傳至Facebook或Instagram公開貼文及打卡,並加入指定hashtags「台南杯杯十在優惠」,於消費當日回傳截圖或貼文連結至「台南杯杯」Line@官方帳號(ID: @328idvap)。經確認無誤後,一週內會透過Line訊息提供環保綠點1,000點兌換資訊。活動期間每個Line帳號每日限定兌領一次,期間兌換次數不限。

環保局長謝世傑表示,「台南杯杯 十在優惠」活動不限定在連鎖店家,早餐店、菜市場、商圈、夜市等,只要符合「自備」、「實質購買」、「確實以自備杯盛裝飲品」三要件即可參加,期待市民朋友越來越習慣「自備」環保杯,活動估計可減少約4萬個一次性飲料杯。

「環保綠點」可用於購買綠色商品、搭乘大眾運輸或參與環保行動,每100點可折抵1元,可兌換、折抵取得環保標章,碳足跡標籤、MIT微笑標章、台灣優良農產品標章(CAS)、有機傳產品標章、產銷履歷(TAP)認證等環保商品;也可兌換電子優惠券至環保局藏金閣、環保標章旅館、生態及環境教育場所,即享有住宿、門票等折扣優惠。

更多新聞推薦

北台轉雨轉涼 高溫降幅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