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山包裹炸彈險害命 情侶二審獲輕判

記者於慶璇/高雄報導

去年5月,高雄市鼓山區發生包裹炸彈案震驚全國,42歲鍾姓女子因與設計公司負責人馮男有千萬債務糾紛,追討未果下密謀62歲戴姓男友製作爆裂物,裝成快遞送至公司門口,害馮男打開包裹後遭炸傷,高雄高分院審酌雙方以1800萬元達成和解,依殺人未遂罪改判戴男、鍾女7年6個月及5年徒刑。

戴男變裝將包裹送到馮男公司門口。(圖/資料照)
戴男變裝將包裹送到馮男公司門口。(圖/資料照)

檢警調查,馮男在2013年至2016年間,陸續向鍾女借款1200萬元,鍾女追討未果向戴姓男友抱怨,戴男為此特地從北部搭高鐵下高雄,只為替女友出口氣。2人前往五金行購買製造炸彈的材料,包含米酒玻璃瓶、鋁粉、碳粉、硝酸鉀等,前往汽車旅館自製土製爆裂物包裹,2019年5月15日變裝成快遞,送至馮男位在鼓山區的公司門口,隨後鍾女駕車載著戴男至高鐵站搭車北上。

公司李姓員工隔日上班前發現包裹,不疑有他將其攜入,並放入馮男辦公室桌上,上頭還貼有紙條,寫下「給馮OO的小禮物」。馮男拆開包裹後,炸彈瞬間通電引爆,導致馮全身60%二至三度灼傷、左側睪丸壞死、全身多處撕裂傷等,醫院一度發出病危通知,雖幸運逃過死劫,但仍需接受植皮、復健等治療。

「包裹炸彈」鍾姓女嫌,遭起底為知名牛肉店千金。(圖/資料照)
「包裹炸彈」鍾姓女嫌,遭起底為知名牛肉店千金。(圖/資料照)

警方循線查出,鍾女與戴男涉有重嫌,而鍾女更被起底為南部知名牛肉店千金,案發隔日分別在新北、屏東逮捕這對情侶檔。2人坦承製作炸彈,但否認殺人,供稱只是想要「惡作劇」,給馮男一個教訓而已,不知爆炸威力竟如此強大,高雄地院依殺人未遂、槍砲等罪,判處戴男9年半徒刑、鍾女8年徒刑。

2人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審酌雙方以1800萬元達成和解,而告訴代理人也替2人求情,因而從輕改判戴男7年6個月、鍾女5年徒刑,仍可上訴。

戴男與鍾女被警方逮捕送辦。(圖/資料照)
戴男與鍾女被警方逮捕送辦。(圖/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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