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秦勝訴 贏回〈大約在冬季〉

中國時報【林偉信、黃雯犀╱台北報導】 齊秦與環球音樂出版公司為了當年成名曲〈大約在冬季〉、〈狼〉等27首歌打著作權官司,最高法院認定,他並沒有將著作權授讓給唱片公司,環球無權使用,3日判決齊秦勝訴定讞。 齊秦指出在74至75年間創作〈大約在冬季〉、〈玻璃心〉等27首歌曲,錄製成專輯後,他僅授權「錄音著作權」給老東家綜一,樂譜、歌詞等「音樂著作權」仍屬於自己。綜一多年前被寶麗金唱片收購,寶麗金又與環球唱片合併,成為現在的環球音樂出版公司。 齊秦強調,唱片公司提出的「著作權轉讓證明書」,他的簽名與蓋章就有8種,和他的筆跡不同,顯然是當時綜一偽造而成。 環球則反駁,當時綜一聘請齊秦發唱片,歌曲著作權由綜一所有,後經整併改名為環球,歌曲權利當然歸環球所有;環球也表示齊秦這20餘年間從未主張詞曲權利,齊秦確實已知環球擁有歌曲。最高法院最後認為,當時齊秦未將這27首歌權利移轉給唱片公司,仍擁有原始創作著作權。 齊秦因長水痘在家休養兩個多月,元旦病癒後去棒小師弟張睿的場子:「他能唱夠拚,且很有耐力。」將幫張發首張個人專輯。他生病期間推掉10多場商演,少賺2170萬,康復後主動要求多接商演補回來,才能多發紅包讓員工過好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