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軍殺俘練膽 軍醫解剖活人

旺報【記者陳筑君╱綜合報導】 大陸國家檔案局網站14日公布第12筆、日本戰犯菊地修一侵華罪行自供內容,其主要罪行包括射殺無辜婦童、下令新兵刺殺俘虜以鍛鍊膽量、燒燬民房、斬殺、射殺、強姦婦女等;更慘無人道是,允許軍醫河原信二對俘虜進行活人解剖,且在施行一系列解剖後,「河原信二拿手槍射擊還活著的俘虜頭部」。 據菊地修一1954年12月筆供,他於1915年出生在日本宮城縣,1937年被派遣到偽滿洲國。1945年8月日本投降後投效國民黨閻錫山部,任太原綏靖公署教導總隊少將炮兵團長。1949年4月24日在山西被俘。 從大陸國家檔案局披露的菊地罪行自供,其重要罪行最早一筆是1938年9月下旬,在河北省堯山縣堯山城附近偵查時,路過東門,看見1名婦女和小女孩,「到現在還留在城內的是敵人家屬,即命部下以輕機關鎗和步槍射擊,將婦女射殺,之後對哭拉著母親屍首的女孩也用步槍將其射殺。」 此後,在1938年10月上旬,「為鍛鍊新兵膽量叫新兵刺殺俘虜」。據筆供內容,自1938年至1945年,菊地共犯下以斬殺、刺殺、拷打、活埋、使用瓦斯、使用細菌、活人解剖等手段殘害1122條生命、個人強姦39人等罪行。 在活人解剖部分,菊地自供,1941年9月上旬與中旬,配屬在中隊的軍醫中尉河原信二,前後進行多起活人解剖,「首先把咽喉割開,不叫出聲,施行盲腸手術後,河原拿手槍射擊腸子,又把腸子割開縫合起來,……第3天14時許,又施行隔斷關節手術後,……河原拿手槍射擊還活著的俘虜頭部,屍體埋在當場」。